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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腎案”背后:“腎臟暴利鏈”追蹤

2013年02月27日07:0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近日,江西鄱陽縣4名被告因組織10多人賣腎,被當地法院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4年。景德鎮市10名犯罪嫌疑人則因通過“地下手術刀”摘腎18例,也即將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記者調查發現,從“黑中介”網上招募賣腎者開始,直到通過沒有手術資質的民營醫院非法摘腎,一個僅兩三萬元售出的腎臟,幾經轉手可產生高達十多倍的暴利。

  網上招募形成腎臟“輸出鏈”

  25歲的鄱陽人李盛昌在染上毒癮后為籌毒資,一度通過“黑中介”以兩萬多元的價格賣掉了自己的一個腎臟。賣腎期間,李盛昌和另一名賣腎者鄧開軍結識。去年4月份,兩人開始打起了充當“黑中介”組織他人賣腎的算盤。湖南人張隆紅、李發發先后出資參與。

  鄧開軍與李盛昌在鄱陽縣城城北租下一套民房,通過他人介紹或網上直接聯系等方式,陸續招募十幾名賣腎者來到鄱陽,張隆紅負責看管照料。賣腎者血樣被送到湖南長沙配型。

  景德鎮警方破獲的“賣腎案”犯罪手法如出一轍。在兩名廣州“老板”的遙控下,吳某等多名“黑中介”通過網絡聯系賣腎者到南昌集中封閉看管,然后再到景德鎮進行非法摘腎手術。

  為了尋找腎臟移植受體,李盛昌等人除了通過網絡發布信息外,還經常出沒於全國各大醫院透析室附近,發現有換腎需求的患者或家屬就上前搭訕。 

  “網上招募—封閉看管—尋找買家—體檢配型—非法摘腎”,犯罪團伙的腎臟“輸出鏈”就此形成。

  層層加碼滋生“腎臟暴利鏈”

  暴利驅動讓犯罪團伙不惜鋌而走險,甚至在一些地方呈現蔓延之勢。公安部去年8月發布的消息稱,在國內 18個省市開展的集中行動中,共打掉組織出賣人體器官“黑中介”團伙28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37名。

  鄱陽縣辦案人員透露,賣腎者一個腎一般隻能賣得3萬至5萬元,而“黑中介”找到有買腎需求的尿毒症患者家屬,售價卻在28萬元以上。層層加碼的交易背后,是“黑中介”、團伙頭目、手術醫師、麻醉師等眾多人員的利益吸附。

  景德鎮辦案人員透露,每名賣腎者可獲2萬元,“黑中介”每例獲利3000元至4000元。提供非法摘腎場所的民營醫療機構還要抽取更高“報酬”。景德鎮市昌江區某社區醫院院長周某主刀非法摘取腎臟13例,每例收手術費3.7萬元﹔景德鎮市浮梁縣某民營醫院提供摘腎場所,院長鄒某每例收2.6萬元。

  “人體器官非法交易的暴利甚至比販賣毒品還高。”負責遺體捐獻相關工作的江西省紅十字會秘書長戴瑩說,巨大的需求缺口為地下交易提供了空間。

  堵住民營醫院的監管漏洞

  記者調查發現,賣腎團伙組織非常嚴密,經過腎臟買賣雙方成功配型並談妥價格后,他們往往選擇沒有資質的民營醫院甚至小診所進行移植手術。

  “案件中涉及的兩家醫院要麼隻有做腹部手術的資質,沒有資格做腎臟手術,要麼連做外科手術的資質都沒有。”景德鎮市衛生局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汪凱說,兩家涉案的民營醫療機構的做法屬“非法行醫”。

  “這既說明部分民營醫療機構超診療許可范圍行醫的現象普遍,又暴露出管理部門監管手段單一,監管流於形式。”江西省社會學會會長王明美認為。

  王明美還建議,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和有外科手術從業資格的醫務人員的動態監管,加大“違法違規成本”。

  (據新華社南昌2月26日電  記者胡錦武)

(責任編輯: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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