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售房按轉讓所得征20%個稅 普通房個稅或貴10倍--財經--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財經頻道滾動新聞

個人售房按轉讓所得征20%個稅 普通房個稅或貴10倍

2013年03月02日13:25    來源:南方日報    手機看新聞

  “國五條”細則出爐,業內專家稱樓市未來成交量和房價均將有所下調

  南方日報訊 (駐京記者/劉曉靜 盧軼)備受關注的“國五條”細則正式落地。國務院辦公廳昨日發布《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進一步提高二套房貸款首付和貸款利率,個人出售自有住房按轉讓所得(賣出價與買入價差)20%計征個稅。業界稱,細則對樓市影響較大,未來成交量和房價均將有所下調。

  “各地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通知》提出,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限購加碼並全面升級。《通知》強調,要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為此,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對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貸政策。且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此外,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強調從2013年起,各地區要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並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表示,細則有三點最具新意:首先是限購進一步升級,明確了統一標准﹔其次是二手房個稅,由此前交易總額的1%-2%改為一律按差額的20%征收﹔第三是少數高房價城市將提高二套房貸款首付和利率。

  普通房個稅或貴10倍

  ■算個賬:

  此前房屋個稅分幾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成交價的1%或轉讓所得(賣出價格-買入價格)的20%計征﹔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成交價2%或轉讓所得20%計征﹔自有住房如滿5年且為唯一住房可免征。

  業內人士指出:“以普通住房為例,一般成交價1%會比轉讓所得20%少很多。”他舉例子說,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5年前80萬元購入,目前售價約在160萬元。如果按原辦法,業主可選擇成交價1%即1.6萬元繳納個稅,但現在業主則需繳納(160-80)×20%即16萬元,比原先多14.4萬元。

(來源:南方日報)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