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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費成“最多”浪費 誰來斬斷餐桌浪費“推手”

2013年03月02日15:18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新華網合肥3月2日電(記者楊玉華、張紫?)每桌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的最低消費標准,而最后浪費率至少三成。記者調查發現,餐飲行業的最低消費門檻,已成為奢華吃喝風背后的強力推手。狠剎最低消費的不良風氣,恰是反對鋪張浪費、厲行勤儉節約的突破口。

  最低消費卻“三成”浪費

  “10個人的包間要最低消費1500元,按人均150元的標准算的。”在安徽省一家打著公館招牌的餐廳內,服務人員向記者詳細介紹著最低消費情況。“我們包間都配有高檔沙發和專人服務,裝修也很氣派,絕對值這個價。”

  “七個人用餐一般是小包間,但例行的涼菜就要八個,其實每盤菜隻吃那麼幾口,真浪費。若是好點的宴會招待更浪費了,吃不完的海鮮成盤倒掉,讓人十分心痛。”在機關部門做接待工作的小劉對於餐飲業的最低消費表示很無奈,“最低消費門檻的現象非常普遍,只是收多還是收少的區別。”

  記者在合肥市餐飲行業調查發現,最低消費已成為餐飲行業,尤其是高檔餐飲圈內的潛規則。

  “消費門檻主要有三種,最低消費型、桌餐定價型、人均最低消費型。”合肥市一高檔餐飲企業的銷售負責人金經理說,1500元的最低消費屬於中檔餐廳,高檔餐廳及會所的最低消費在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還要加收15%的服務費。

  國際餐飲協會安徽分會常務副會長鄒磊告訴記者,北京的一家接待賓館,人均最低消費標准高達1000元,上的菜是遼參、鮑魚之類的高檔菜,“費用很高,但一個人能吃多少呢,剩下的菜就浪費了。”

  “全國的酒店大約有四成左右設立了最低消費門檻,尤其是大城市,高標准的最低消費很多,浪費非常驚人。一般浪費率在三成左右。” 鄒磊舉例說,如1000元標准的餐桌消費門檻,其中350元的菜是吃不掉,最后被浪費的。”

  企業逐利消費者“要面子”

  最低消費成“最多”浪費,卻仍然屢禁不絕,原因何在?記者調查發現,企業逐利動機和一些消費者特別是公款消費的“要面子”鋪張是重要“推手”。

  “你看我們這包間餐具都是鍍金器具,配有高檔沙發、單獨衣帽間和洗手間,配備專職服務員和督導員。這些費用都是轉嫁到用餐費中的,如果沒有最低消費,企業如何盈利呢?”金經理透露說,這些高檔的投資具有長期效益。

  “這些高檔酒店都有穩定的客源,比如與政府、企業簽訂合作協議等,這部分群體的消費能力比較強。將酒店裝修費用、服務費用都算在包廂費裡,定的高,企業才能掙錢。”鄒磊告訴記者,有的酒店甚至為了顯示高檔,故意設立高標准的最低消費來吸引客源。“這和部分消費者追求排場的心理分不開。”

  2月中旬,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了2012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一些餐飲經營者通過最低包間費、人均最低消費等營銷手法,使得消費者的消費需求虛高,一定程度上造就了餐桌浪費。“助長了盲目、攀比的消費風氣,部分高檔酒店的最低消費就是針對公款消費而設立的。”安徽省消費者協會宣傳部主任張路明說。

  打破霸王條款狠剎浪費風

  安徽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華國慶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餐飲行業的最低消費實際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餐飲業的‘霸王條款’是沒有法律效應的,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消費者有權不去遵循酒店自己制定的所謂行規。”

  張路明分析認為,打破最低消費門檻的難點正在於逐利的企業自律性不夠,及消費者的“面子”心理。他建議,若要改變餐飲業霸王條款的現狀,要從樹立企業責任感、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兩方面兼顧做起。“消費者隻要據理力爭或者不去消費,酒店自然會放棄這種模式。”

  “餐飲業的利潤相當高,一條魚買來才多少錢,上了飯桌就成倍翻漲,最后吃不完浪費掉的,都是老百姓自己的錢。”社會學家王開玉分析指出,目前餐飲業鋪張浪費、豪華成風,消費者應當有“吃飽、吃好、吃不完帶著走”的意識,餐飲業也應該樹立為大眾服務的理念,當好合理點菜、營養配餐的顧問。

  王開玉認為,餐飲業亟須制定一個行業規范,對消費者、經營者雙方都進行約束,對消費者點菜數額進行限制,對經營者的利潤設立標准,真正從理念上、行動上都做到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作出貢獻。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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