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三一集團在北京宣布,關於三一集團美國風險項目訴訟案已經獲得階段性進展,該案的核心訴請已被美國法院裁決受理。
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法官當地時間2月22日簽署了裁決結果,稱“本法庭沒有被禁止對Ralls(三一集團在美成立的關聯企業羅爾斯公司)針對總統令提出程序正義挑戰進行審查”,即認定美國地方法院有權審理三一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及CFIUS(美國海外投資審查委員會)一案。去年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簽發總統令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Ralls公司風力發電項目建設投資,並要求其在限定時間內全部撤資。此事最終引發了三一對奧巴馬及CFIUS的起訴。
由於美國法院從未有過受理外國企業起訴CFIUS和總統的先例,關於該案件能否獲法院受理存在很大爭議。本案律師之一的夏廷康介紹說,這個案件接下來有一些節點,目前,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已受理該案件,地方法官要求美國政府在3月14日遞交新的動議,3月18日,三一方面回復新動議,4月4日,美國政府對此回應。法官將在5月或6月召開下一次聽証會並擇機宣判。地方法院程序走完,有異議會再向華盛頓特區巡回法院上訴。
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在當天的說明會上表示:“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推翻法令,而是要政府的說法和合理的補償給我們。”另外,談到該項事件對於三一集團國際化的路線及海外業務發展的影響時,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表示,在美國的工程機械投資沒有受到阻礙。(本報記者 李曉輝)
(來源:中國証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