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關於2012年中央和地方財政執行情況與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顯示,今年要推進資源稅改革,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
全國“兩會”期間,許多代表委員關注資源價格改革,多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向大會提交了“關於完善油氣資源收益合理分成制度”的提案,該提案建議提高資源稅率至8%,對整個油氣資源稅、資源稅的征收方式和中央地方的收益分配比例進行改革。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資源品價格改革是控制能耗、抑制產能的首要經濟手段,主要採取征收並逐步提高資源稅和生態補償費等手段。近年來,價格手段約束產能過剩行業初露端倪,如工業水價、電價漲幅大大超過居民水價、電價。
“過去5年,成品油價格、資源稅等實施了一系列改革,但是沒能徹底改革到位,所以需要繼續推進,由於污染問題的倒逼,預期2013年能源領域的一系列改革都會加快。”林伯強表示。
關注資源稅改革的多數委員認為,如今我國經濟發展步入調整期,經濟增速放緩已是不爭的事實,通脹處於暫時回落且未來將持續溫和可控,因此,加速資源稅改革正當其時。隨著國家能源戰略目標的確定,能源產業迅速發展,國家也出台了相關資源稅政策,但是,由於我國資源稅稅目較少、稅額偏低、計稅方式單一、稅權高度集中等原因,造成各地對資源的掠奪式開採和浪費,使得資源開採地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對當地人民生活帶來嚴重影響。
全國政協委員錢學明認為,在資源戰略地位日益顯現的今天,我國資源稅一直處於地位低、功能弱、稅額少、調節無力的尷尬境地,保護資源的重要作用還未能充分發揮出來。
“當前我國一些基礎資源產品價格並未理順,我國從煤到電的體制,都有嚴重扭曲。”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加大了上中下游各個相關主體節能降耗的難度,無法形成貫徹科學發展觀的激勵機制。
顯然,任何稅收都不會是中性的,資源稅改革必然伴隨著利益的再分配,導致利益博弈,在此背景下,如何破解資源稅改革帶來的利益沖突是代表委員以及相關專家熱議的話題。對此,賈康表示,應大力推進基礎資源價格形成機制、稅收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主要生產要素配制趨於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