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都要自覺行動,限期完成職能轉變各項任務,絕不能‘換湯不換藥’。”國務院針對新一輪機構改革敲響警鐘。機構改革有哪些“換湯不換藥”的怪象?記者進行採訪梳理。
怪象一
改出一批吃財政飯的閑人
機構改革中的人員編制,向來是“增易減難”,一些地方經過多次機構改革后,多出了一批巡視員、調研員、×長助理,他們雖然“退居二線”,“巡視員滿天飛”,“調研員不調研”,但工資、待遇一分不少。
某省於2009年啟動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部門設置由原來的58個減少為47個,精簡比例為19%,然而這些部門的公務員編制未有減少,不再任領導干部待遇卻不變。一些原廳局級、處級領導,現在不再擔任實職,到干部沒有配滿的單位,擔任巡視員或督察員,沒有人因機構改革而“下崗”。
怪象二
少了正式工多了“臨時工”
一些地方改革,編制減少了,“正式工”精簡了,但“臨時工”隊伍卻越來越龐大。某大城市一位局長告訴記者,目前局裡有200多個編制,臨時工50人。東部沿海一縣的農業局則更夸張,正式編制隻有40個,但“臨時工”有100多。
在特定情況下,“臨時工”還成為政府的“擋箭牌”。比如,遼寧西豐縣委書記日前涉嫌違規坐豪車、套用武警部隊假車牌,而書記事后回應稱“司機只是臨時工,已主動辭職”。
政府機構改革需將應該剝離的職能真正轉移給市場和社會,政府的“臨時工”應轉變為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正式工”。
怪象三
以“改革”之名行“漲價”之實
披著改革的外衣進行的收權,使漲價幾乎成為必然。
2002年國務院下發《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通過成立區域電網等實現輸配分開,建立電力市場。但多年后電網公司成了“巨無霸”,電價被牢牢把住,所謂“聽証會”淪為“聽漲會”。人們為鐵道部改革叫好,但普遍擔心火車票借機漲價。機構改革不能成為產品漲價、借機“分肥”的機遇。
怪象四
明放暗收、小放大收
國家三令五申減少行政審批,但一些地方政府卻有“加碼”嫌疑。
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曾在今年1月的達沃斯論壇上表示,在當前階段,審批越來越多,眼前最迫切的是行政改革,減少審批。
有專家也擔心,改革后部門權力更加集中,原來只是一隻手,現在成了“千手觀音”。
政府能不能把不該管的微觀事項堅決放給市場、交給社會,能不能做到多放“事前審批”?應對機構改革進程及時進行評估、監督和完善。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