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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漲價將小步慢跑

2013年03月28日08:45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手機看新聞

  目前,國內天然氣價格水平偏低,沒有完全反映市場供求變化和資源稀缺程度,不利於天然氣合理使用。特別是,進口中亞天然氣按國產氣價格虧損銷售,不利於調動企業實施“走出去”引進資源的積極性

  3月27日,有消息稱,“陝西省西安、寶雞、咸陽等地出現了市民排隊集中購氣的現象,山東省聊城、德州、菏澤、東營、濱州等地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

  出現搶購潮,是因為日前有傳聞稱,“此次氣改,各地門站價格按增量氣定價,已有15個城市門站價達到或超過3.1元/立方米,若再加上終端用戶價,3.5元/立方米的天然氣價位已成大勢。”目前,國內天然氣的定價體系由井口價、城市門站價和終端用戶價三部分組成。

  “從以往的經驗看,中國能源價格改革從來都是漸進式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並大幅提高價格。”能源專家林伯強昨晚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但可以確定,包括天然氣、成品油、水等資源品的大方向——‘改革’不能變。關鍵是,要讓改革的紅利真正且絕大多數地惠及中國消費者。”

  官方否認漲氣價

  中國上一輪天然氣提價在2010年。三年后,天然氣再成市場焦點。日前,據媒體報道,“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對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進行了規定,其中北京增量氣為3.14元、黑龍江增量氣為2.9元、江蘇增量氣為3.3元、上海增量氣為3.32元、廣東增量氣為3.32元、陝西增量氣為2.58元、新疆增量氣為2.29元。”

  報道稱,此次氣改方案,國家發改委將天然氣分為工業存量氣和工業增量氣兩部分,“各省份門站價格按存量氣和增量氣區別定價,存量氣為該省市上一年實際使用量,而增量氣為用戶使用的超出存量氣部分的氣量”。報道還表示,氣改方案實施后,平均提價幅度在0.6元-0.8元/立方米,“若將中亞進口天然氣價格偏高因素考慮其中,新增的天然氣價格漲幅甚至可能達到1元/立方米”。

  “不可能有這麼多。”林伯強說,上調氣價,不可能光考慮“該漲多少”,更是一項綜合性的考量,如對宏觀經濟層面、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對企業的影響等。

  3月27日,據國家發改委網站報道,該部委價格司有關負責同志說,“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消息完全不實,“純屬無稽之談”,個別媒體散布不實信息是極不負責任的。

  “天然氣價格的調整直接關系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國家歷來十分慎重,對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有嚴格的程序規定,地方如需調整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必須事先召開聽証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否則不得調整。”國家發改委說。

  漲價有一定基礎

  不過,林伯強和金銀島分析師馬季均認為,中國天然氣價格確實有調整的必要。“目前,國內天然氣價格水平偏低,沒有完全反映市場供求變化和資源稀缺程度,不利於天然氣合理使用。特別是,進口中亞天然氣按國產氣價格虧損銷售,不利於調動企業實施‘走出去’引進資源的積極性。”馬季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

  金銀島數據顯示,國際市場天然氣價格通常為等熱值原油價格的60%左右(出廠環節),目前國產陸上天然氣平均出廠基准價格僅相當於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的25%左右。與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相比,國內天然氣價格相當於等熱值液化石油氣價格的1/4,燃料油價格的1/3,進口天然氣價格的一半左右。

  “與前年相比,中國天然氣進口量去年多增加了一倍,且在能源消費結構調整等大趨勢下,天然氣的對外依存度將越來越高。”林伯強說,“這將成為未來漲價的因素之一。”

  事實上,不少地區關於漲氣價的聽証會已經展開。據報道,1月25日,浙江德清縣舉行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聽証會,參加聽証會的大部分代表表示認同天然氣漲價,浙江德清縣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氣價格3月1日正式調整,從現行的每立方米2.53元調整為每立方米2.92元﹔2月20日,江蘇揚州召開民用管道天然氣聽証會,擬對市區民用氣價格上調0.33元/立方米,調整后民用氣到戶價為2.53元/立方米。

  改革應全民共享

  “漲價有必要,但是不是更應期待進一步加快天然氣價格改革?”林伯強說,“因為,這才是中國天然氣市場未來良性發展的長久之計。”

  事實上,2011年12月26日,廣東、廣西兩地就啟動了天然氣價改試點。當時,國家發改委稱,改革試點將現行以“成本加成”為主的天然氣定價方法改為按“市場淨回值”法定價﹔將現行區別氣源、路徑,分別制定出廠價格和管道運輸價格的做法,改為分省制定統一的門站價格。

  國家發改委當時還明確表示,“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最終目標是放開天然氣出廠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政府隻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進行管理。”

  不過,對於改革,目前為消費者所不滿的情況是,改革實際上就等同於漲價,且受益最大的往往是壟斷性企業。據國泰君安的一份報告,一旦天然氣提價,中石油將成最大受益者,“按2011年銷售量計算,假如出廠價能夠提高0.3元,那麼將增加中石油全年169億元稅后利潤”。

  “首先,不否認改革造成的資源價格上漲﹔但其次,要讓‘紅利’由全民共享。”林伯強建議,“這就需要綜合性改革,包括服務方面的改革。另外,還可用稅收的手段,對可能造成的過高價格進行調節等。”

  還有學者建議,應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分享機制,“具體而言,資源要素屬於全民所有,在漲價成為必然選擇的情況下,盡快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分享機制,使這些漲價在扣除合理成本后,真正用於社會建設,為全民所分享。在這個過程中,警惕少數既得利益者佔有公共資源出讓收益,並且把成本轉嫁給社會的不合理、不公平做法”。

(責任編輯: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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