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近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召開的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要求建立公開、透明、規范、完整的預算體制,把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納入預算,形成強有力的約束機制。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預算報告中,仍然存在“說不清道不明”之處,不僅讓人“霧裡看花”,更暗藏一些“花錢花招”。在一些地方公開的預算賬本中,記者看到了不少巧立名目的“預算花招”。
■ 花招
1 “三公”藏頭露尾,標准忽隱忽現。
廣州市41個政府部門近期在官方網站晒出了2013年的預算賬本,並較為罕見地公開了“三公”經費的情況,被不少人稱之為“最有看頭”的預算公開。其中,廣州市質監局更是出人意料地在預算費用之外,披露了公務接待的人次、人均標准等。然而,這些內容僅在網站上停留了一個晚上便銷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和其他部門統一格式的“簡版”預算:因公出國(境)經費236.5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232萬元、公務用車運險費1028.95萬元、公務接待費280.37萬元。
2 項目“虛頭巴腦”,支出不明不白。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門幾乎每年都有上百萬元的“課題調研費”、數十萬元的“重要文件起草費”,這些本該出現在行政運行等支出上的經費,搖身一變都成為了“虛頭巴腦”的項目支出,叫人看不明白。此外,培訓費、管理費、服務費等日常行政經費作為項目支出,更是比比皆是。
南京大學教授高抒認為,按世界通行的標准,項目支出屬臨時性支出,一般用於應對可預見的突發事項,大多遠遠低於基本支出。但在國內一些地方,政府部門通過項目控制預算的空間很大,這意味著“靈活要錢、靈活花錢”變得更加容易。有些部門的項目支出甚至超過基本支出。
3 “其他支出”另辟蹊徑,“胡亂花錢”風險劇增。
中國人民大學的一項調研發現,在一些政府預算中,“其他支出”數額巨大,在一些基層政府尤為明顯,最高的能佔本級支出的40%左右。某市2011年一般預算支出中,按功能分類,“其他支出”達146億元,佔總支出的11.6%,僅次於教育支出。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蔡立輝認為,“其他支出”看不到具體支出用途,獎金補助、吃喝招待等超標費用都可羅列其中,自然讓一些地方政府“愛不釋手”。而現行的預算法規定,年度中財政資金在科目間“流轉”不需人大審批,更是加劇了“亂花錢”的風險。
■ 追訪
“預算不明細因藏‘三公’經費”
近年來,公眾對預算公開的呼聲越來越高,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應要求進行了預算公開。但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的預算公開主要是看政府部門的意願,很多部門公開的預算賬本過於“粗線條”,賬目格式更是五花八門。
“外行看不懂,內行看不到,這是當前政府預算審批的難點。”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蔡立輝分析,一些地方政府預算審批不嚴格,流於形式,一是預算報告過於粗略,且缺乏比較詳細的說明資料,人大很難對其進行深入審查﹔二是預算審查的專業性、技術性、政策性比較強,但人大特別是地方人大缺少這方面的專門機構和專業人員﹔三是財政超收部分往往由政府自行支配,使得預算審查、預算約束形同虛設。
項目支出暗藏貓膩、預算外資金缺乏監管是當前預算審批的兩大漏洞。高抒教授認為,在一些部門的預算報告中,項目支出金額巨大且缺乏具體明細,一個重要原因是其中暗藏“三公經費”,這些項目支出不是“說不清楚”,而是“不想說清楚”。
■ 建議
完善預算監管杜絕尋租
“預算法修正案今年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三次審議,目前預算公開怎樣公開、公開到什麼程度,要求還不明確,需要通過頂層設計進一步細化。”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律師》雜志主編陳舒說,預算賬本不可能人人都看懂,最根本的問題是人大要對預算進行管理。“怎樣跟進、監督,考驗的是人大如何落實自己的監督職能。”
蔡立輝等專家認為,要從根本上遏制公款浪費、貪污腐敗現象,首先必須消滅預算外的收入和支出,全面深入審查每一項預算,杜絕尋租空間。其次,加大監督力度,對於違反預算法的行為,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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