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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來1-3個月內二手房價或因調控下降

桂瑰

2013年04月02日08:02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北京:未來1-3個月內二手房價或因調控下降) 網絡配圖

      上周六,備受關注的樓市調控“國五條”北京細則出台,其配套的稅收政策也隨即發布。北京市地稅局聯合北京市住建委,近日頒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中規定,自2013年3月31日(含)起完成網上簽約的二手房交易,辦理房屋轉讓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時,應提供房屋原值証明,並規定了5類房屋原值核定的具體原則。

  《公告》中規定,自2013年3月31日(含)起完成網簽的二手房交易,辦理房屋轉讓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時,納稅人應提供據以証明房屋原值的相應憑証。根據房源分別為:商品房、自建住房、經濟適用房、已購公有住房和城鎮拆遷安置住房。

  五類房屋原值核定內容發布

  ■解讀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認為,不同屬性房屋區別對待的做法契合市場實際情況,政策可操作性較強。

  個稅計算方式扣除合理費用

  《公告》明確,能夠確定房屋原值和有關合理費用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以本次房屋交易價格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按20%稅率計算。

  ■解讀

  胡景暉認為,實際交易過程中,能保留所謂合理費用証明的很少,能順利扣除的也幾乎沒有。

  無法核實原值按交易額1%計

  但同時,《公告》中也規定,對納稅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憑証,且主管稅務機關通過房屋登記、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也未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以本次房屋交易價格按核定征收率1%計算。

  ■解讀

  胡景暉認為,該政策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整個政策權威性,實行效力也將大打折扣。

  □政策影響

  二手房需求透支業主報價現鬆動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胡景暉表示,一季度二手房市場的集中成交基本透支了未來半年的購房需求,其實在3月中旬,購房需求量已經顯現出回落勢頭,隨著北京細則的落地,未來6個月左右時間裡,二手房交易量下滑在所難免。

  目前來看,部分房源的報價出現鬆動,但並不普遍,一些著急售房回款置業升級人群,比購房人更著急。隨著細則的出台,未來1-3個月的時間裡,買賣雙方或將陷入政策觀望期,房價也將基本保持穩定,隨后,一些著急售房回款的業主或將降價出售,房價也有望出現穩中有降的勢頭。

  □五類房屋原值核定內容

  商品房

  購置該房屋時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交納的相關稅費

  自建住房

  實際發生的建造費用及建造和取得產權時實際交納的相關稅費

  經濟適用房(含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

  原購房人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相關稅費,以及按規定交納的土地出讓金

  已購公有住房

  原購公有住房標准面積按當地經濟適用房價格計算的房價款,加上原購公有住房超標准面積實際支付的房價款以及按規定向財政部門(或原產權單位)交納的所得收益及相關稅費

  城鎮拆遷安置住房

  (1)房屋拆遷取得貨幣補償后購置房屋的,為購置該房屋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交納的相關稅費

  (2)房屋拆遷採取產權調換方式的,所調換房屋原值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注明的價款及交納的相關稅費

  (3)房屋拆遷採取產權調換方式,被拆遷人除取得所調換房屋,又取得部分貨幣補償的,所調換房屋原值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注明的價款和交納的相關稅費,減去貨幣補償后的余額﹔

  (4)房屋拆遷採取產權調換方式,被拆遷人取得所調換房屋,又支付部分貨幣的,所調換房屋原值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注明的價款,加上所支付的貨幣及交納的稅費。

 

 

(責任編輯:孫博洋、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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