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企業重復征稅 促進社會分工細化
“營改增”不會讓地方財政“吃緊”(市場觀察)
本報記者 羅蘭
營業稅改增值稅,這一中國稅制建設中裡程碑式的事件最近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我國自2012年1月啟動“營改增”試點以來,中小規模納稅人稅收負擔得到減輕。國務院要求,從今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擴大地區和行業試點。大家非常關心,“營改增”試點擴大后,企業和消費者究竟能否得到降價實惠?
減少重復征稅細化社會分工
我國從1994年起對貨物和勞務分別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制度,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營業稅是我國地方第一大稅種。隨著經濟的發展,兩稅並行征收的弊端日益顯露。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改革能讓企業減少重復交稅。就營業稅而言,其流轉環節越多,重復征稅現象越嚴重。同時,現行稅制下,增值稅與營業稅征收對象不同,使增值稅無法形成一個完整的鏈條,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之間不配比,也容易導致重復征稅。
減稅讓利並非“營改增”的惟一目標,專家指出,打破第三產業發展瓶頸,推動第三產業細分化、專業化是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服務業主要交納營業稅,過去企業為減少重復交稅,容易向“大而全”或“小而全”方向發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消除了重復征稅,企業就可以放下包袱向專業化細分發展。上海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周振華認為,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不僅是減稅的數量問題,主要是改變了經濟運行的機制,對社會分工的細化很有意義,可謂是一次革命性的變革。
最先進行“營改增”試點的上海市,已嘗到改革的甜頭。財政部和上海市政府曾發布通報稱:試點行業總體稅負減輕,有利地促進了服務業發展。據統計,到去年底,試點地區已擴至全國12個省市。財政部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我國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已超過100萬戶,已為試點企業直接減稅超過400億元。
今年企業將減負約1200億元
對大多數企業而言,“營改增”后能得不少實惠,但不同類型企業獲益不一。南京財經大學財政與稅務學院稅務系主任陸新葵副教授介紹說,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全部營業額,如果一件商品由生產者流通到消費者手上,中間環節越多,重復征稅的次數就越多。而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僅僅是本次增值額,無論其中間環節有多少,企業的負擔也能降低。
“營改增”試點后,因增值稅是對銷售額扣除進項等費用后的差價征稅,所以整體上企業稅負減輕。“改革試點后,對於那些可扣除設備、物料比較多,物流環節比較多的企業而言,得到的實惠比較多。”陸新葵強調說。
據介紹,一些大型交通運輸企業,原來交營業稅,其適用稅率為3%,如果一年運費收入為500萬元,則要交15萬元稅,改革后,購置交通設備和加油時進行增值稅抵扣后,稅負較原先減少5.23萬元﹔對文化創意產業的企業來說,原來購置設備時需要繳納增值稅,銷售創意產品時需要繳納營業稅,改革后,隻須對產品增值的部分繳稅﹔另外,此次試點擴充到的廣播影視作品行業,有人估算,“營改增”可能將原來相關5%的稅率進一步降低。
據測算,本次“營改增”擴大地區試點后,2013年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
消費者也是受益者
除企業得到實惠外,消費者也是受益者。“營改增后,如果企業或行業的實際稅負降低了,會導致產品的銷售價格有適當的下降,從而有利於消費者降低購買成本。
營業稅是我國地方第一大稅種,企業和消費者得實惠后,政府稅收可能減少。據測算,“營改增”如在全國范圍內鋪開,我國年稅收收入預計淨減少1000億元以上。對此,地方政府表示並不擔心。因為減稅有利於企業發展,企業經營狀況好,政府的稅基就可能越做越大。上海市副市長屠光紹說:“隻要把稅制的障礙掃除,有利於服務業的長期發展,哪怕是犧牲一些稅收收入也是值得的。”
按照改革部署,最終九大行業將全部實行“營改增”。國務院要求,力爭“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激發企業活力,不斷擴大就業,增加居民收入。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建認為,“營改增”改革試點擴大到全國勢在必行,否則地區稅制差異不利於資源在全國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