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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芳:"水價漲十倍"言論欠妥 水價改革不能一漲了之

2013年04月17日08:09    來源:經濟日報     手機看新聞

  這兩天,網絡上頗吸引眼球的一則消息是,中國水務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文珂堅決支持水價上漲,並表示漲到30元到40元一噸才行。他認為,我國現在的水價改革還不到位,有必要進一步推進水價形成機制改革,逐步實現水價到位。

  作為一名負責水務投資的央企負責人,王文珂的表態值得商榷。一方面,我國是一個水資源貧乏的國家,人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的四分之一,全國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四分之一嚴重缺水。目前我國水價總體偏低。一般來說,一戶或一人每月水費支出不應超過其總收入的1%至2%,我國的水費還遠低於這個水平。逐步推進我國水價改革,以加強企業和個人的節水意識,確實是大勢所趨。

  但另一方面,作為基本的生活必需,水與百姓生活關系甚大。水價的調整,關系到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水平提高。如水價果真漲到30元到40元一噸,水費會成為很多家庭不能承受的支出。正因如此,此番漲價言論一出,網絡上一片嘩然。

  為此,筆者認為,水價改革不能一漲了之,對居民生活用水要推廣實行階梯式水價,保障居民生活基本需要,對超出一定額度的用水實行逐步提高的水價,對商業和企業等非居民用水同樣嚴格把好定額,超出部分實行加價。

  同時,針對不同地區水資源的實際狀況,應實行區別化的價格政策,以更好地體現當地實際資源狀況。今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2015年之前,各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准應調整到新標准以上。據此,嚴重缺水的北京、天津的水資源費的征收標准和水資源相對豐裕的江西等地差距甚大。如此差異,也正是考慮到各地水資源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以及不同產業的特點所制定出的差別化政策。

  此外,水價調整涉及千家萬戶,在調價過程中應依法履行聽証制度,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一些水價較低但資源緊缺的地區,則應循序漸進,分步到位,萬萬不可指望一蹴而就。(黃曉芳)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責編:李海霞、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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