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三公經費”的公開備受公眾關注。從2011年開始,中央部門開始公開上一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據,部分地方政府也逐步開始公開。
課題組對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的30個部門“三公經費”公開情況進行了解。結果顯示,截至2012年年底,有1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公開了“三公經費”,但公開的部門數量不盡相同,多的有29個,少的隻有1個。
據介紹,為了方便做好“三公經費”的公開工作,在《201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新增加了“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工具購置”和“其他交通工具運行維護”等科目。
“三公經費”評估認為,這種做法表面上看起來,可能會暫時推進“三公經費”的公開工作,但卻阻礙了整個財政信息公開的工作,從信息公開的頂層設計上來看,完全沒有必要專門公開“三公經費”,隻要將整個財政信息公開了,人們自然就會知道真正的“三公經費”是多少,現在專門去公開本來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上沒有的“三公經費”,並且為了公開還專門去設置這些科目,其結果不僅不能讓真正的“三公經費”被公開,反而有可能被其他科目遮掩起來而看不清楚。
公開的“三公經費”數據中,有些地方的數據明顯存在問題,反映出地方“三公經費”公開的真實性有待考察。比如,當地公開的數據顯示,新疆衛生廳、建設廳、文化廳和商務廳在2012年沒有一個人因公出過國(境)。調查中發現,新疆2012年公開了23個部門的“三公經費”,其中有18個部門的“因公出國(境)費”都為零,隻有財政廳、交通廳、國資委、體育局和地稅局5個部門有“因公出國(境)費”。
課題組認為,目前的“三公經費”公開只是一種順應民意的應景之作,在沒有整體財政信息公開的情況下,被公開的“三公經費”其全面性與真實性不免令人懷疑,對於實現讓社會監督政府的目標不僅沒有益處反而存在隱患。
課題組建議,鑒於許多預算單位存在用項目支出彌補基本支出缺口的做法,為保証被公開的“三公經費”的真實性,一定要想辦法堵住用項目支出補貼基本支出的普遍做法。建議允許條件成熟的地區採取“開前門、堵后門”的辦法來解決這一問題,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開前門”,合理調高基本支出預算定額,解決基本支出偏低的實際問題﹔“堵后門”,細化項目支出預算並進行項目支出前評審,堵住通過申報項目支出預算來彌補基本支出預算不足的“后門”,解決部門間基本支出“貧富不均”的問題,這樣才能使“三公經費”公開的財政監督效應真正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