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海外代購案僅判一年
近年來,海外代購行為是否屬走私范疇,一直頗受爭議。在與李曉航案類似的案件中,與此案相比,多數獲刑較輕。
上海首例因海外代購偷逃稅款被刑事處罰的案件於今年2月25日宣判。上海一中院就一起兩名80后淘寶店主境外代購700余件商品偷逃稅款的走私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分別處罰金和沒收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
2011年底,網上代購店主於娟因走私安利化妝品、保健品兩噸,被揚州中院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李曉航父親表示,若按上述案件標准,李曉航被判11年明顯太重了。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航空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張起淮此前對記者表示,該案一審判決畸重,數額認定不清。張起淮稱,判刑十年以上已經算是重罪,隻有長期故意累犯,才會加重量刑。但該案中的離職空姐李曉航,主觀惡意並沒那麼重。
■ 案件回放
今年30歲的李曉航曾經在某航空公司任國內航線空姐,2008年離職之后,與男友石海東在淘寶網上開了化妝品店。2010年8月之后,兩人通過在韓國工作的儲子喬從韓國免稅店進貨。在2011年8月30日,李曉航從韓國到達北京首都機場后,被早已布控在此的偵查人員抓獲歸案。
李曉航於2012年7月18日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50萬元。李曉航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於2012年9月提起上訴。(記者趙嘉妮 張媛 張玉學)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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