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職空姐代購被判11年案”追蹤
記者昨日獲悉,此前頗有爭議的離職空姐李曉航代購被判11年案,近日二審判決。離職空姐李曉航代理律師張彥昨日向記者証實,二審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証據不足”為由,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
該案件爭議的焦點主要是代購化妝品的金額和數量是否屬實,以及量刑是否過重。
檢方在一審時指控,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間,李曉航去韓國帶化妝品達29次,男友石海東17次。以客帶貨方式從無申報通道攜帶進境,均未向海關申報,共計偷逃海關進口環節稅113萬余元(后認定為109萬余元)。
辯護律師張彥在二審辯護中表示,李曉航主觀上沒有走私犯罪的動機和目的,也沒有明知故犯、有意識逃避海關監督、偷逃國家稅款的想法。
同時,一直為案件奔走的李曉航父親在提交給北京高院的資料中表示,李曉航對走私犯罪的含義並不了解,並且一審時對李曉航代購化妝品的數量及金額等信息取証不當、數額過重。
昨日二審法院以事實不清、証據不足,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張彥稱,重審將在三個月內進行。
(責編:李海霞、聶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