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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消費奢侈品 罪與非罪?

2013年05月13日19:07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隨著中央八項規定、反對鋪張浪費等措施的貫徹落實,一直以來“牛氣沖天”的奢侈品行情明顯下挫,一些品牌也暫時放緩在中國的拓展計劃。 眼下,公務人員消費奢侈品飽受詬病,“成由勤儉敗由奢”呼聲不絕於耳。社會輿論認為,在剛剛解決溫飽、尚未實現全面小康的中國社會宣揚奢侈消費,顯然不符合國情。 新華社發 商海春 作

  公款消費“收緊” 奢侈品銷量“下落”

  公款消費奢侈品 罪與非罪?

  世界奢侈品協會最新報告顯示,2013年1月20日至2月20日,中國內地奢侈品消費總額為8.3億美元,比2012年春節期間銷售下跌近53%。公款消費“收緊”,奢侈品銷量應聲“下落”,一些奢侈品牌高增長隨即遇到瓶頸。

  公款在奢侈品消費中佔了大頭,那麼,用公款購買奢侈品、官員收受奢侈品禮物、商家為購買奢侈品的客戶開具“辦公用品”名目的發票,這些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法律專家對此作出分析。

  【現象】

  奢侈品入鄉隨俗開發票

  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2011年人均GDP排名中,中國名列第86位。而與之相對應的卻是,中國已經取代日本成為第二大奢侈品市場,僅次於美國。據新華社報道,在奢侈品消費巨額數據的背后,仍然暗藏著公務浪費、權錢交易的需求。為了適應中國消費市場的“特點”,不少奢侈品牌都“入鄉隨俗”,給予購物者最大限度的“方便”。而這種所謂的方便,其實就是為客戶開具名目為辦公用品或禮品的發票,以方便客戶入賬報銷。

  北京一家大型商場幾乎囊括了世界各大奢侈品牌的專賣店。這些奢侈品牌在其他地方的專賣店並不能開具辦公用品之類的發票,但是,這家商場並不讓專賣店自己開發票,而是由商場統一為客戶開發票,於是,辦公用品、禮品之類的發票使專賣店生意興隆。

  購買奢侈品者多為送禮

  把發票的商品名目開具為“禮品”,有時候反映的是真實狀況,因為這些奢侈品確實是用來送禮的。

  我國的奢侈品消費有一大特色,那就是“禮品化”。奢侈品能夠滿足人們對生活品質的追求甚至是個人身份和地位的體現。但是在我國,出現了購買奢侈品的人和使用奢侈品的人相分離的奇特現象,也使得奢侈品腐敗成為奢侈品消費浪潮中難以忽視的現象。

  有文章指出,為行賄官員所購買的奢侈品總額幾乎佔了整個奢侈品消費的一半。西方的奢侈品廠商對此亦是心知肚明,登喜路中國區總裁瑟裡加爾說:“登喜路一直是廣受中國商人和政府官員喜愛的品牌。”早在2004年德國人斯蒂芬把90副LOTOS眼鏡帶到北京王府井試圖展開在中國的銷售時,他就堅持認為,在中國市場中,政府官員將是一塊潛力巨大的市場。

  溫州商人朱先生一年買的奢侈品牌皮包就有幾十個,根本不是自用,幾乎都是送禮,大多送官員。“這些東西價值高,對方接受了也感覺是個禮品,不燙手,幾乎就是送錢,聽說現在還有專門回收兌現的渠道。”

  一位奢侈品品牌銷售顧問表示,不少客戶購買奢侈品時根本不問價格,因為付錢的都不是他們自己。而隨著民間反腐的興起,“手表哥”頻頻被曝光,導致一些不帶鑽石、不鑲金的名貴手表開始暢銷,因為這些表從外表看比較低調,比較適合送給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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