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中心漁港堤壩損毀嚴重。本報記者 任明超攝
“審計結果表明,八所中心漁港工程在建設管理、工程質量、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結算上存在重大問題,導致漁港成為一個‘廢港’,國家財產遭到損失。”
4月中旬,海南省審計廳發布的2013年第71號“瓊審投報”讓世人震驚:作為國家農業部批准建設、海南省“十一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八所中心漁港從立項開始,前后歷時近10年,總投資5570余萬元,已完成投資近4000萬元,最終卻成為貪腐官員和涉事企事業單位的“唐僧肉”,人人爭食,監督、監管等“保護”機制形同虛設,以致漁港千瘡百孔,至今不能投入使用。
審計報告揭示的內容觸目驚心,中國青年報記者在海南省東方市八所中心漁港看到的景象正是審計報告的映像版,防波堤大段大段的垮塌,混凝土坡面被掏空,幾處漁排建在漁港中心,遠處停放著幾艘漁船,在萬裡無雲的碧海藍天映襯下,更顯突兀。
八所中心漁港的建設業主單位、東方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現任負責人李根強有些無奈,他的前兩任負責人建了一個“廢港”,因其他腐敗窩案已被各自判刑10年,李根強處理他們留下的爛攤子有苦難言。
0.7米厚的混凝土護面最多時被減掉了0.48米
八所中心漁港工程是海南省“十一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是海南為貫徹落實中越北部灣漁業約定,滿足當地生產漁船停靠避風需要,實現西部漁民轉產轉業戰略目標而投資擴建的項目。
這一項目緣起於2003年12月農業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這份題為《關於河北省灤南嘴東等13個中心漁港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了八所中心漁港項目。2005年,農業部以《關於海南省東方八所中心漁港工程調整初步設計的批復》批准該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570.2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4998.22萬元,其他費用322萬元,預備費用250萬元。
經過調整及相關布置程序之后,東方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被東方市委、市政府確認為八所中心漁港的建設單位。漁港在2007年10月正式開工,2011年9月工程內容全部完成。
審計報告顯示,漁港於2010年12月竣工驗收,截至目前,項目仍未通過整體驗收移交給海洋漁業主管部門使用。
海南省審計廳的報告將項目工程質量方面的問題列為審計發現的首要問題。報告寫道:“未按設計圖紙及標准施工,嚴重偷工減料,導致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未達標,防波堤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一系列的數字對比証明了八所中心漁港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豆腐渣工程。
中基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港池航道疏浚工程不合格,導致漁港無法投入使用。2012年12月,海南省審計廳聘請專業公司掃海測量發現,港池航道疏浚工程航道口處存在大量淺點,標高范圍約-1.12米至-2.63米,未達到航道設計要求高程-3.5米,最淺處比設計要求少2.38米,少68%,且淺點為成片的海灘岩,范圍較廣,佔進港航道8242平方米面積的1/3,嚴重影響港口航道使用,同時,港池的停泊水域及中部水域均有大量成片淺點未達設計高程,影響漁船停泊及通航。
為了隱藏疏浚工程中這些不符合設計高度的問題,中基建設有限公司聘請了廣州邦鑫測繪有限公司,請其出具虛假的掃海測量結果,並在竣工圖中篡改航道標高。
中國水產廣州建港有限公司負責的防波堤工程不合格,偷工減料嚴重,損毀之后用肉眼即可很容易分辨。2012年12月,海南省審計廳聘請的另一專業公司在7個抽樣檢測點發現,防波堤的胸牆混凝土強度大幅度低於設計強度﹔水平段的5個檢測點平均厚度僅有28厘米,最薄處23厘米,僅能達到設計厚度60厘米的47%﹔防波堤的堤頭不僅偷工減料,還改變了結構形式,設計要求整體現澆混凝土,施工者卻改為內部用片石,僅在外層澆注混凝土﹔防波堤的內側護面厚度同樣未按設計施工,偷工減料嚴重,2299平方米的護面砌體M10漿砌塊石厚度平均值僅有38厘米,最薄處僅有22厘米,比設計厚度70厘米少32厘米,比設計厚度少46%。
如此的偷工減料讓防波堤在海浪面前不堪一擊。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防波堤的兩個堤頭均已坍塌損毀,防波堤內側護面大段大段地被海浪掏空,如不修繕,500米長的防波堤用不了多久就將被海浪沖垮,沉入海底。
如此的偷工減料也暴露出負責工程質量全程監控的監理單位根本沒有履行應有的質量監督義務,監理機制形同虛設。
八所中心漁港的監理單位海南水運工程監理所在收取了62.98萬元的監理費之后干了些什麼事情?從工程的質量問題及施工記錄資料上,海南省審計廳即發現,海南水運工程監理所的個別監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相互勾結,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在施工的開始階段,監理人員對大量明顯偷工減料的違規行為不加以制止﹔在施工的整個過程中,監理應該遵循的規范形同虛設,部分關鍵工程資料記錄缺失﹔在施工結束后,監理在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圖上簽字確認,使其順利通過驗收。
初期串通投標預示漁港“豆腐渣命”
八所中心漁港的命運在其進入招標階段即開始被左右。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審計報告中發現,八所中心漁港招標的有關各方均涉嫌交互違規串通投標。
最先是投標人之間的相互串通。漁港的一標段港池航道疏浚工程共有5家投標單位遞交投標保証金,中標單位為中基公司。審計的結果發現,中基公司於2007年8月2日遞交投標保証金,於2007年9月12日由一名叫林振興的人員領回投標保証金。可疑處在於,同年8月1日,林振興還代表了另一投標公司梅州怡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遞交了投標保証金,“兩個單位辦理領回及遞交投標保証金等招標事宜均為同一人。”
漁港的三標段護岸及后方陸域回填工程共有4家投標單位遞交投標保証金,分別來自湖南、海南、廣東、武漢等四個地區,中標單位為海南航務公司。奇怪的是,這4家來自全國各地的不同單位卻均由一名叫符世光的人於2007年8月13日遞交投標保証金。
其次是工程施工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相互串通招標嫌疑。在二標段防波堤的招標中,共有廣州建港公司、長江重慶航道工程局、廣東中海工程建設總局、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公司、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家單位遞交投標保証金。夸張的是,5家投標單位的保証金在開標前仍未繳納,直至投標結束后才由時任東方城投公司辦公室主任的符桂江在不同的時間補交投標保証金。
最后是工程監理投標人之間存在串通投標嫌疑。根據項目監理招標文件要求,凡參加監理投標的單位須提交監理近三年完成的主要業績及証明材料。監理投標人廣州海建公司與廣州南華公司在佔評分比重最大的監理業績部分(佔總比分45%)均為0分,而中標的水運監理所得分為滿分45分,僅此一項,中標與未中標單位就拉開了45分差距。
而海南省審計廳的調查表明,未中標的兩家公司都有大量符合得分標准的監理業績,卻在投標時未申報,投標文件與資格預審情況不相符,使水運監理所以大比分中標,3家單位因此被認為涉嫌為謀取中標而相互串通。
至此,招投標亂象仍未結束,招標人也難逃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涉嫌“蘿卜招標”。
根據招標代理城宇公司編制的監理招標文件,監理評分標准有“海南省港口與航道工程監理業績每個再加4分,滿分20分……”該評分標准以海南省區域的業績作為加分條件,“影響了招標的公平公正。”
監管流於形式,多付了數百萬元工程款
在海南省審計廳的報告中,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截至2012年10月31日,東方城投公司應支付中基公司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款790.83萬元,最后卻支付了1143.04萬元,多付了352.21萬元﹔應支付廣州建港公司防波堤工程款1069.2萬元,卻支付了1193.63萬元,多付了124.43萬元。
建了一個“廢港”,不但沒有受到懲處,反而可以比規定的報酬拿到更多。審計的結果顯示,多報的工程造價達626.43萬元,這些虛報的工程正是那些本來應按設計標准完成卻偷工減料后的工程。
除此之外,當東方中心漁港成為一幫人的“唐僧肉”后,這幫人為了擺脫建造豆腐渣工程的風險,還要違規驗收。
海南省審計廳聘請的專業勘測公司的測量結果表明,港池疏浚工程在航道、港池及停泊水域均有較多淺點,但東方城投公司在沒有聘請第三方單位掃海測量的情況下,將航道存在較多淺點的疏浚工程驗收合格,監管不到位,前航道淺點曾造成避風漁船進港時撞壞漁船的事件,而東方城投公司未責成中基公司返修,仍繼續為該公司辦理工程結算。
為了掩蓋豆腐渣工程的問題,防波堤的垮塌竟然被認定是台風超過了漁港的建設標准。海南省審計廳的報告將這一丑陋行為披露無遺。
2011年10月,東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邀請海南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局、中船九院海南分院、省船舶引航站、省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八所航務有限公司、文昌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專家,以及設計、監理等參建單位對中心漁港防波堤損毀質量事故進行評估,結論竟是“防波堤破壞是由於實際波浪(‘納沙’台風引起)破壞力超過防波堤設防標准並經隨后的‘尼格’台風進一步擴大造成的。”
這些專家為了增加結論的可信度,還在結論后面附上了“省內同類工程破壞案例”,其中列舉了“納沙”、“尼格”台風期間,洋浦海南金海漿紙公司外側防波堤、馬村港二期工程北護岸和圍堤、海口新埠島防波堤、昌江核電站重型設備碼頭兩端基床以及三亞小洲島護岸等工程均不同程度的受損。
但審計調查顯示,2009年10月,漁港驗收未滿一年,“納沙”台風未至,防波堤就由於被大浪掏空四角方塊及胸牆底層墊石,造成部分路面下沉開裂,表明早已存在工程質量問題﹔而根據國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環境檢測中心站提供的《水文資料統計》,“納沙”台風並沒有達到50年一遇台風的級別,未超過防波堤設防標准,因此台風並非造成破壞的根本原因。
有關專家的認定過程更顯荒謬。審計顯示,漁港質量事故鑒定專家未能勘察現場、全面審查圖紙、監理及施工資料,沒有謹慎認真分析質量事故的內因與外因作用,而是匆忙認定為台風災害造成破壞,“沒有起到查清原因、界定責任、總結經驗的目的,致使施工單位逃避工程質量事故責任。”
偷工減料之外,漁港再被大“瘦身”
查閱八所中心漁港的概算建設內容,海南省審計廳的報告還有新發現:漁港的建設不僅被大規模偷工減料,而且現場實際完成的建設內容也比批復的概算大幅減少,原本設計功能合理的漁港被強制“瘦身”。
經計算,縮減的建設內容涉及工程造價共計2710.69萬元,佔原有概算工程費用的54.23%,這說明一半以上經過批准的建設項目都沒有建。
海南省審計廳的報告顯示,原概算新建漁業碼頭300米,實際沒有﹔原防波堤1205米,現場僅建設500米﹔原新建東護岸內坡496米,外坡592米,港內護岸400米,共計1488米,現建設港外護岸663米,港內護岸399米,共計1062米,減少了426米﹔原港池及航道疏浚68.535萬立方米,現疏浚45.74萬立方米。
不僅如此,原規劃的綜合辦証中心986平方米、港區道路12300平方米、綠化16900平方米、配套供電工程、給水和消防工程、排水工程、通訊導航設施等配套設施內容均沒有建設。
而已經完成的投資不僅多花了錢還偷工減料,審計發現,八所中心漁港目前完成的建設內容,概算投資應該為2827.01萬元,現在審核的項目總投資竟達3665.57萬元,超概算838.56萬元,超概比率達29.66%。
面對這樣的審計結果,海南省審計廳的審計報告中說,目前,中心漁港沒有任何配套設施,而且漁港防波堤已毀損,航道點也有問題,不能投入使用,“該項目解決漁業難題,貫徹落實中越北部灣漁業約定,實現西部漁民轉產轉業戰略的建設目標完全未實現,已完成的3665.57萬元政府投資面臨損失浪費危險。”
東方城投公司現任負責人李根強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介紹,八所中心漁港項目歷經多年,項目管理人員大部分都換了,前兩任負責人也因其他腐敗窩案分別被判刑10年,自己也是在漁港建成驗收后才接手東方城投,鑒於之前的教訓,城投公司已基本不再做像漁港這樣的基礎項目,主要工作轉向了投融資。
李根強說,目前,八所中心漁港已完成了修復方案,等待批准,何時能夠修復完成還沒有答案。
本報海口5月13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