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審計署發布山西、內蒙古等10省區2010年至2011年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及1139個節能減排項目的審計公告。其中有44項目未達預期節能減排效果,有2.7億元資金使用違規。
審計署相關負責人介紹,審計署組織了10個特派辦對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浙江、河南、廣東、廣西、寧夏10個省(自治區)2010年至2011年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及1139個節能減排項目進行了審計。上述項目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233.25億元,帶動企業自有和銀行貸款等資金投入409.5億元,佔總投入的63.7%。(實習記者 陳博)
(責編:聶叢笑、喬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