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與反避稅,在我國,更多呈現的是稅務機關與跨國公司之間激烈博弈。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稅務機關通過反避稅貢獻稅收達346億元,比2011年增加107億元,同比增長48%,有力地維護了我國稅收利益和稅收主權。
跨國公司通過內部關聯交易,人為抬高成本、做低利潤,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有外資企業40多萬家,世界500強公司中約490家在我國投資,跨國公司設立的研發中心和地區總部等功能性機構達到1600余家。近年來,跨國公司交易內部化趨勢明顯,避稅手段越來越復雜隱蔽,呈現出企業稅收貢獻與資源佔用不匹配、職能定位與利潤收益不匹配、中國企業貢獻與獲得回報不匹配等現象。
“跨國公司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因此就要千方百計地使企業的稅負最小化。”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佐表示,與偷逃稅等行為不同,跨國公司會通過內部關聯交易等避稅方式,達到少繳或延遲繳納稅款的目的。
比如,企業採購原材料,按照市場平均價格需要花費100萬元﹔但企業並不從市場上購買,偏偏要出高價150萬元從境外的子公司進貨,來抬高生產成本。還有,企業生產的產品在市場上售價很高,但企業卻寧肯少賺錢或者不賺錢,以很低的價格賣給境外的子公司,來壓縮利潤。為了少繳稅或不繳稅,甚至還出現了一些企業利潤雖為負數,卻“長虧不倒”的現象。
“企業避稅會人為地抬高成本、降低利潤,與稅收立法精神和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相違背,同時也給國家的稅收造成損失。”劉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