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不及時或將被禁止在華售藥
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還首度公開向在華藥企強硬表露中國將從嚴監管藥品安全的決心。
相關負責人指出,任何在華藥品生產企業都必須把產品質量放在首位,自覺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凡是出現產品缺陷或質量問題都必須採取召回措施,必須向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必須主動向公眾披露信息,凡在國外召回藥品必須在華同步召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及各級監管機構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及時掌握各國藥品監管機構的召回信息,對藥品生產企業召回不報告,召回不及時,將採取嚴厲監管措施,直至停止在華生產銷售藥品。(記者魏銘言)
(責編:財經實習、喬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