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出手對奶粉企業開展反壟斷調查,多家企業隨后宣布降價,贏得滿堂喝彩聲。然而在筆者看來,這些喝彩未必值得。
之所以這麼說,首先是因為立案理由本身就值得質疑。與處罰茅台、五糧液一樣,奶粉反壟斷應該也是涉及《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縱向壟斷協議”,但並不是所有可以劃為“壟斷”的行為都要處罰,對縱向壟斷尤其如此。許多所謂“壟斷”的行為具有深刻的商業合理性,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負面影響,但對競爭的抑制程度比橫向壟斷輕微得多,走精品路線的商品實施某些定價策略、控制終端銷售價格更是理所當然。而且,奶粉、白酒之類並不是技術和資本門檻高不可攀的行業,在這類競爭性產業中,如果企業的定價策略過分出格,正常的消費者自會轉向其他替代商品。正因為如此,在實踐中,多數國家對縱向壟斷比對橫向壟斷要“溫柔”得多。
其次,某些奶粉企業在反壟斷調查壓力之下降價,也不是什麼值得喝彩的事情,因為洋奶粉在國內市場的高價根源壓根就不是什麼“壟斷”,而是母乳喂養率過低、中國消費者對洋奶粉的過度追捧以及銷售層級過多。不去解決這些問題而訴諸反壟斷,洋奶粉高價的問題就根本不可能解決。在這些問題上,消費者自己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本來,中國消費者對洋奶粉的過度追捧源於后發國家追捧發達國家品牌的人之常情,但一些消費者的這種追捧已達到了盲目的程度,而對國產奶粉的踐踏又近乎癲狂。國產奶粉此前固然出現過質量危機,但不能據此把國產奶粉全盤、永久否定。不客氣地說,正是這種對洋奶粉的盲目追捧和對國產奶粉的盲目踐踏,把消費者自己推上了被洋奶粉宰割的砧板。梅新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