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証券烏龍事件已經過去10天,監管部門正在調查此事,事件的影響還在持續擴大。北京大學金融系副主任呂隨啟23日做客中新網財富峰談匯視頻訪談時表示,光大証券的自救行為或涉嫌操縱市場,反映監管存在漏洞,需要及時補救﹔事件對光大的聲譽形象會造成負面影響,其創新業務也會受到限制﹔光大証券負責人受處罰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投資者的損失難以挽回。
光大証券自救或涉嫌操縱市場 監管體系仍存漏洞
8月16日上午光大証券股票虧損后,將18.5億元股票轉化為ETF賣出,並開出7130手股指期貨空單合約。呂隨啟表示,光大烏龍事件可以強調是技術性的人為失誤,沒有任何交易的因素。但已經對市場投資者造成了損失,而下午的自救行為,沒有進行任何信息披露,可能涉嫌操縱市場。
呂隨啟解釋,如果想通過期指放空單來對沖損失,應該事先發布信息,讓大家知道光大証券下一步要做空,這樣投資者包括其他機構可以做出相應的投資組合行為的調整,盡可能避免損失。可光大沒有進行披露,只是自身想辦法調整,減少自己的損失。
根據証監會18日公告,16日光大証券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成交了72.7億元。此次光大烏龍事件的交易資金來源廣受爭議,有分析質疑可能是海外資金借光大証券對國內股市做的一個測試。在呂隨啟看來,光大証券協助海外資金做測試的可能性比較小。“如果光大証券烏龍事件涉及海外資金的話,就可能不只是處罰的問題,在現有制度下應該關閉這家公司。”
16日光大証券的72億資金讓市值22萬億的股市上漲了近6%。呂隨啟認為,光大烏龍事件說明中國資本市場的監管體系仍然存在很大的漏洞,有人有可能利用這個漏洞非法牟利。“這個問題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當事情比較大的時候,這個市場紙裡包不住火,就被披露出來了。還有很多規模沒有大到這個程度,可能就沒有完全地暴露出來。在目前的監管制度下面,這個漏洞亟待彌補”。
光大聲譽和創新業務受影響 負責人受處罰不可避免
光大証券烏龍事件已經引起軒然大波,影響還在不斷擴大。針對光大証券的各種質疑和批評接踵而至,但這次事件對光大自身的影響可能會更大。截至23日收盤,光大証券復牌4個交易日累計跌幅18.81%,據估算,市值損失約78億。
呂隨啟分析,首先這件事情發生肯定會對光大証券的聲譽造成負面的影響。其次,至少表明光大証券的內部風險控制是有問題的。與此同時,因為股價下跌,股東們會承受實實在在的損失。據他判斷,光大的一些金融創新業務、証券交易業務也會受到影響。目前,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已經下了第一份罰單,意味著光大証券暫時沒法做這個業務了。
據最新的消息,光大証券策略投資部負責人楊劍波已經暫時停職,並協助調查,光大証券總裁徐浩明已經辭職。光大証券管理層洗牌似乎已經啟動,但相關責任人是否會受到處罰還未為可知。
呂隨啟說分析,整個光大証券可能都會因此受到懲罰,因此其個別的負責人受到懲罰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涉及到利益輸送或內部交易,或者操縱市場的話,就不僅僅是辭職就算了。無論你躲到地球的哪個角落,都有理由追究其他的責任。”
投資者損失或難挽回 監管和執法需要加強
光大証券披露“8 16”事件導致當日對沖交易盯市損失約1.94億元。許多投資者當天跟盤入市,虧損不小。這些因此受損的股民和投資者能不能向光大索賠?
呂隨啟解釋,光大應該賠償受損股民,因為“烏龍事件”不是一個獨立的行為,而是給其他投資者帶來非常不好的影響。但交易所和証監會確定交易有效,那麼損失從交易所開始就已經沒法界了。“既然損失無法界定,前邊的交易無法撤銷,那光大怎麼賠,賠誰?很有可能出現這樣的結果:証監會下一紙罰單,讓光大交一筆錢作証券投資者保護基金,10億或20億。由於無法界定普通投資者損失,這些錢不會分到他們手上。變相地變成了光大花錢買平安,投資者打掉牙往肚子裡咽。”
光大烏龍事件表明,金融業務過度創新可能導致一些致命的風險。“很多金融創新業務是打制度的擦邊球推出來的,如果這個步伐邁得過大,可能涉及到違規會給市場帶來負面影響。”呂隨啟認為,完善監管體系和加大監管力度,對於証監會來講是非常必要的。監管者的監管水平提高、監管能力進步,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個過程,但這不是一個合適的理由或者借口。
19日,証監會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稽查執法工作的意見》,要求各証券期貨交易所等自律監管組織要加強對異常交易等監控系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