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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土豪大院佔地數十畝 國土部門稱屬非法佔地

2013年10月28日00:17    來源:CCTV《經濟信息聯播》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沈陽土豪大院佔地數十畝 國土部門稱屬非法佔地

工廠裡建“土豪大院” 石獅把門有樓有亭

最近網上出現了一個熱詞,叫“土豪大院”,說的是有人在沈陽佔地數十畝興建豪宅,不僅修建了護城河和大紅牆,裡面更是亭台樓閣一應俱全。對此,人們不禁想問,究竟是什麼樣的土豪,才能修得起如此豪華的大院?這院子又蓋得到底合不合法呢?帶著這樣的問題,我們的記者趕到了沈陽,還真找到了這座“土豪大院”。

傳說中的土豪大院坐落在沈陽市鐵西區高發街道的一處工廠內,走進高發街道的主干道,很容易就能看到一個非常氣派的院子,門口的石獅子和旁邊的水渠,都與網上披露的照片吻合。走近一看,在石獅子旁的樹林背后,有一座三層小樓,就在記者准備拍攝時,一名自稱看門人的陌生人馬上上前阻攔。

為了一探究竟,記者繞過大門,來到位於該廠區東側的一條小路,記者發現紅色磚牆其實是廠區圍牆,透過圍牆能看到大院裡的那棟三層樓,以及10多座亭子,還有一個面積驚人的池塘。不過,就在記者拍攝的過程中,剛剛阻攔記者的看門人又再次出現了。

據了解,土豪大院所在的這家工廠是生產廚具的,其所有者是一名名叫趙國富的當地人。最近一段時間有不少媒體試圖前來採訪,但基本都被拒之門外。

大院主人:不是私人別墅 是農業觀光項目

盡管看門人對於我們的初次探訪並不歡迎。但幾經輾轉之后,我們的記者聯系上了大院的主人趙國富,並在他的帶領下最終得以走進了大院,而當事人也對外界的種種質疑做出了回應。

趙國富建造的大院是在其工廠北側的一塊空地上。穿過工廠,一座三層小樓屹立在眼前。景觀台、大池塘、在建的排水渠、新修的道路可謂氣派十足。據趙國富介紹,三層樓房及周邊的景觀並不是所謂的私人別墅,而是一個農業觀光項目,可是記者並沒有看到任何有關農業觀光的設施,當事人表示那些將在未來完成。

趙國富:我們先把景觀台建起來,我們有採摘園,我們有綠色的大棚地,另外我們裡面還有廣場和小孩玩的地方,想見一個大型的圍繞農業服務的。

大院主人:用地有政策依據 並未非法佔地

經過當事人的同意,記者走進了三層建筑,一樓大廳設有會客廳,辦公室、貴賓室和一間臥室,趙國富介紹說這裡就是自己的辦公和接待場所,當記者要求走上三樓拍攝時,趙國富以沒有鑰匙和正在裝修為由婉拒了記者的要求。當記者詢問這座大院是否存在違規建設時,趙國富給出了他自己的看法。

當事人趙國富:我是搞房地產出身 對地的敏感度最強,我為什麼還要這麼做呢,我們國家有個規定,你可以查一下,農業部還一個什麼部,他有個7%可建設的地塊,就是100畝地拿出7畝地建個辦公樓宿舍可以建設

趙國富認為,自己並沒有非法佔地建樓,只是審批流程出現了一點問題。記者並沒有查到他提到的農業項目開發的規定到底出自哪裡,但很明確的是,他在土地上建設的辦公場所屬於永久性建筑,這已經超出了農業用地開發的許可范圍。針對此前網上質疑,趙國富之所以能這樣大量佔地開發,全源於他的弟弟是土地所在的張福安村村支書,趙國富更是全部否認,表示自己承包的土地是在弟弟當村支書之前簽訂的合同。隨后,張福安村村支書、趙國富的弟弟趙國強也接受了記者的電話採訪。

沈陽市鐵西區高發街道 張福安村 村支書 趙國強:承包的地不是從我手承包的,應為我是2000年10月上來的,都是前任書記之間形成的合同,我沒包他一寸土地,我沒經手

沈陽國土部門:項目未批復未備案 屬非法佔地

土豪違規建別墅的消息也引發了沈陽當地政府部門的關注,目前,鐵西區政府,沈陽市國土局以及遼寧省紀委已經先后介入調查,對於土豪所建的建筑物是否屬於違法違規建筑,官方目前已經做出了回應,來看報道。

根據相關部門的調查,從2000年以來,趙國富與當地村鎮兩級政府先后簽訂過三份土地承包合同,在其中的一份合同中,出現過建造農業觀光項目的字樣,但針對地塊、開發規模都沒有詳細說明,與此同時,記者還從當地農業部門了解到,這個項目沒有在當地部門批復備案。而根據現行規定,有關農業項目建設,在簽署土地承包合同以外需到有關農業部門批復后,經國土局備案才可建設。因此,調查人員認為,趙國富所稱的農業觀光項目佔用的19.74畝土地屬於違法佔地。

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經開區分局副局長 徐偉忠:他是承包土地,要是不搞企業建設的話就不需要到我們土地部門進行審批,使用土地的企業應該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申請土地和規劃的相關手續。

在採訪中當事人趙國富曾向記者出示了項目的工商營業執照,記者發現執照頒發日期是2013年9月,可據了解該項目從2011年9月份就開始動工建設了。另外,記者還從國土部門調取的影像資料看到,黃色部分為趙國富承包的土地范圍,紅色部分為承包土地后具備土地証的范圍,而在建的三層樓建筑及景觀區域是沒有土地証的,屬於未批先建。

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 沈陽市經濟開發區分局 副局長 徐偉忠:正常應該是農業,因為你承包土地隻能用於農業的經營使用,不能改變用途作為建設用地使用(目前他改變了嗎?)改變了,建立了永久建筑物。

經土地和建設部門調查核實,該辦公樓用地為集體建設用地,雖用地符合土地規劃,但使用和建筑未經主管部門審批,屬於違規建設、違法用地。對此,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開發區分局已對其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后續處理意見將隨后公布。

(責編: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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