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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1月1日起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上調11倍

2013年12月13日08:03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北京明年1月1日起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上調11倍

  昨天,北京市發改委舉辦新聞通氣會,自明年1月1日起上調非居民垃圾處理費和排污費標准。

  非居民垃圾處理費分為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非居民建筑垃圾處理費、非居民餐廚垃圾處理費。其中,現行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標准系1999年制定,為每噸25元,現調整至每噸300元,上調11倍。排污費方面除提高收費標准外,還將實施階梯式差別化的收費政策。

  決策前,發改委會同市政市容委、市環保局委托市場調查機構對27家社會單位訪談,聽取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價格調整方案,報請市政府批准后對外公布實施。此次非居民垃圾處理費和排污費調整不涉及居民,不需召開價格聽証會。居民垃圾處理收費暫不調整。

  發改委表示,此次價格調整主要為了運用經濟手段,發揮價格倒逼機制,強化污染者付費意識,調動排污產廢單位治污減排主動性。

  □釋疑

  1.收費標准有何依據?

  與治污成本相當

  發改委對此表示,從宏觀層面講,首先與強化城市管理相銜接,推動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障制度,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其次要與首都人口資源環境及城市可持續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相統一。

  從微觀上講,收費標准要與污染治理成本基本相當,並要逐步體現反映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的要求。

  2.對企業有何影響?

  排放多則付費多

  發改委表示,本次調整對企業的影響不盡相同,對垃圾產量大、排污多的企業會產生一定影響,可以促進企業從源頭治污減排。從整體看,收費標准調整帶來的社會影響將遠大於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的經濟影響。將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誰污染誰付費、多排放多付費的意識,有利於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環境治理的共識。

  企業為此具體將增支多少,要看企業自身排污或產廢的情況。

  □非居民垃圾處理費

  新收費標准最高上調11倍

  市政市容委副主任韓利介紹,由於垃圾處理收費價格不到位,造成“產生者付費”意識尚未形成,垃圾產生單位主動實施垃圾分類、主動採取垃圾減量措施的積極性較低。新價格政策最高上調11倍,可以促使產廢單位形成垃圾處理成本意識。

  現行標准遠低處理成本

  2013年全市生活垃圾產量為648.31萬噸,其中非居民生活垃圾約佔三分之一,北京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約為99.12%,處理能力17530噸?日。餐廚垃圾年產量約72萬噸,處理能力750噸?日。建筑垃圾年產量最高,約3300萬噸,以簡單填埋方式處理為主,總消納容量2700萬噸。

  韓利介紹,經過測算,目前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成本約400-500元?噸左右,餐廚垃圾全過程成本約243元?噸,建筑垃圾處理成本37元?噸。生活垃圾主要依靠財政資金。此次價格調整,考慮政策的穩定性以及實施管理難度,仍未覆蓋全成本。而垃圾處理收費遠低於垃圾處理成本,比如,目前執行的餐廚垃圾收費標准為25元?噸。

  收費去向設立專用賬戶

  對於調價后錢如何管理的問題,韓利介紹,非居民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處理費專用賬戶由各區縣政府統一設立,負責轄區內所有非居民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處理費用的統一收繳和結算。各區縣要向社會公布所設立的專用賬戶賬號等情況。各區縣財政和市政市容部門應根據本區縣實際情況制定專用賬戶資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並加強對專用賬戶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此外,整個垃圾運輸、處理的全過程也將被監管。市政市容委制定了非居民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全程紀錄聯單,要求垃圾收運單位在每次收集、運輸垃圾時,要明確記錄來源單位、時間、重量、運輸車輛(司機)、垃圾處理地點等內容。

  亂倒垃圾最高罰10萬

  韓利表示,為避免收費標准提高后,非法清運單位進入環衛市場,低價收運並亂倒亂卸垃圾,將加大執法力度。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將生活垃圾交由未經許可或者備案的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置的,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混裝混運、隨意傾倒、丟棄、遺撒、堆放生活垃圾的,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許可証﹔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拆除工程的承擔單位違法規定處理建筑垃圾的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排污費

  治污成本遠超現行收費標准

  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馮惠生表示,此次征收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四類污染物是影響本市空氣和水環境的主要污染物,也是國家考核污染減排的約束性指標,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又是PM2.5的主要組成部分。

  現行收費低罰款低

  馮惠生介紹,排污收費標准至今已經執行了10年,基本每公斤不到1元。排污收費標准已經遠低於目前的治理成本,治理成本是現行收費標准的9-17倍左右。收費標准過低,導致價格杠杆扭曲,對污染減排產生不利影響,企業主動治理減排積極性不高,加劇了城市環境污染治理難度。

  此外,根據《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企業超標排污的罰款金額是按照應交排污費的2到5倍計算,排污費多少直接影響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的罰款數額,但現行收費標准過低造成罰款金額也低,一些企業甘願冒著被抓被罰的風險也要偷排,而不投資建設污染治理設施。

  排污費全額繳國庫

  馮惠生介紹,征收的排污費全額上繳國庫,列入財政預算,作為環境保護轉向資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完善排污費資金的申請、審批、下撥、使用程序和規定,提高排污費使用效率,加強和規范排污費資金的使用管理。修訂完善排污費資金使用辦法,明確排污收費的支出范圍主要用於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

  >>階梯式差別化收費

  舊的排污收費標准至今已經執行了10年,基本每公斤不到1元。新的收費標准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統一調整為每公斤10元,氨氮調整為每公斤12元。同時實施階梯式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

  污染物實際排放值低於規定排放標准50%時,按收費標准減半計收排污費﹔污染物實際排放值在規定排放標准50%至100%之間,按收費標准計收排污費﹔污染物實際排放值超過規定排放標准時,按收費標准加倍計收排污費。(記者周宇)

(責編:聶叢笑、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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