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擬讓變性人婚姻合法 改以身份証核定性別
中新網2月2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港府今日(28日)刊發公告建議修訂《婚姻條例》,以落實終審法院去年就變性人申請婚姻合法(W案)頒下的命令,建議日后賦予男女在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后,與異性合法結婚的權利﹔並改以身份証取代出生証明,核對結婚雙方的性別。特區政府相信有關修訂不會沖擊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又指無意處理同性婚姻問題。
終審法院去年7月就變性人W案件下達命令,要求香港在一年內修訂《婚姻條例》,賦予男女在變性后,與異性合法結婚的權利。據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港府建議,市民如果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即可與異性結婚。
婚姻登記官日后會以身份証取代出生証明,核對結婚雙方的性別,令變性人士毋須再出示相關醫學証明。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在結婚后才進行變性手術,港府亦會修例,確保不會因手術令婚姻無效。
至於喪偶者在接受變性手術后打算再婚,未必適合以“鰥夫”或“寡婦”說明婚姻情況,港府建議作出技術修訂,以性別中立的“喪偶”一詞取代。有關修訂將於今日刊憲,預計下月中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辯論。
特區政府表示,終審法院表明無意透過變性人W一案,處理同性婚姻問題,故相信今次修訂不會沖擊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又指由於未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人士的課題超越W案的判決范圍,並牽涉復雜的法律、醫學及社會問題,對不同的政策范疇有廣泛影響,故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就涉及性別承認的問題進行詳細研究。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