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本質仍是貨幣基金,互聯網只是技術平台,該政策僅針對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而不涉及其他非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這不僅是舍本逐末,更是一種變相歧視。
中銀協近日召集相關會員行研究銀行存款自律規范措施,提及應將“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存放銀行的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管理,不作為同業存款,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此外,中銀協將出台相關自律規范文件規范相關存款利息,要求各行嚴格遵守相關監管規定,利率上限執行同檔次基准利率1.1倍,提前支取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或收取罰息。
這是央視評論員鈕文新引爆余額寶利弊的口水戰后,市場傳出加強貨幣基金管理的第二則新聞——此前,2月24日《21世紀經濟報道》稱,目前,証監會正在起草一項新規,擬對貨幣基金的風險准備金提出更高的要求。
確切地說,面對我國貨幣基金規模的急速膨脹,11年間增幅高達220倍,從2003年的42.55億元增長到2013年的9532.42億元,以及互聯網金融的強大吸附性,余額寶推出僅短短8個月,其單一貨幣基金規模即高達4000億元,相關部門及時推出監管新規,對其啟動適度監管,是有一定必要性的,以防止系統風險的累積和爆發。
但是,適度監管並不等於過度監管,相關部門更不能以監管之名,而行封殺之實。對此進行厘清,我們可以對比市場傳出的分別由中銀協和証監會牽頭制訂的相關規定。証監會擬對貨幣基金管理費計提10%作為風險准備金,這應該歸於適度監管范疇,通過對貨幣基金風險准備金的計提,可以對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起到對沖作用,以盡量維護貨幣基金持有人的權益。
而與証監會相比,中銀協擬出台的相關規定,則明顯有封殺的嫌疑。比如,“將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存放銀行的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管理,不作為同業存款,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眾所周知,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本質仍是貨幣基金,互聯網只是技術平台,該政策僅針對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而不涉及其他非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這不僅是舍本逐末,更是一種變相歧視。
此外,中銀協還擬要求各行嚴格執行同檔次基准利率1.1倍,以當前同業存款一年期利率5%計,嚴格執行1.1倍基准利率上限,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雖要壓低對持有人的回報率,但仍能正常運營。可是,結合上述中銀協擬將余額寶等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管理的規定,而當前一般性存款一年期定存利率僅有3%,這就意味著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一年期存款收益最多隻有3.3%(1.1倍上限),如此,去除貨幣基金的管理運營成本,余額寶收益遠不如銀行定存,中銀協還不如干脆讓余額寶關門了事。
傳統商業銀行的日子過得不易,但不僅不能怪罪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貨幣基金,而是要痛定思痛,盡快提高運營效率,扭轉過於依賴存貸利差的盈利模式。更值得一提的是,相關部門應盡快啟動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這不僅可以讓商業銀行和余額寶真正實現“公平競爭”,更可減少廣大民眾對商業銀行“利差剝削”之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