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居委處於最基層,大事小事都要忙,社區工作人員往往分身乏術,這種狀況很快就要改變。記者昨日從省民政廳獲悉,為減輕社區工作負擔,我省將實行社區公共服務事項准入制度,凡未經批准的工作事項,社區居委會有權拒絕。
今后,不在社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范圍內的工作,將全面退出社區。社區不再是“政府的腿”,各職能部門不僅要按照准入要求給社區落實必要的人員和經費,還要在准入期間接受社區評議。根據省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新出台的《關於實行社區公共服務事項准入制度的意見》,實施准入制后,凡屬社區自治性的管理工作,由社區居委會自主管理﹔凡屬有關單位職責范圍的工作任務,不得隨意下達到社區居委會﹔凡未經批准的工作事項,社區居委會有權拒絕。
今后,包括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在在內的准入單位與社區之間,將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凡依法且工作需長期進入社區,並在社區居委會設置機構的,准入單位將負責其工作人員的辦公經費或以購買服務方式給予資金補助。凡短期或臨時進入社區的,由准入單位確定派出工作人員或根據工作量下撥工作經費交由社區承辦,由社區居委會組織社區工作者完成。
我省將推進包括就業、救助、養老、衛生計生、文體、安全等六大類社區服務,讓社區更專業地為基層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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