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經濟·科技
人民網>>經濟·科技>>正文

中國多地出租車停運 不滿“份子錢”過高是主因

2015年01月15日07:18  來源:大河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中國多地出租車停運 不滿“份子錢”過高是主因

  核心提示|“每天一睜眼就欠公司好幾百元,工作十幾個小時,其中六七個小時是為公司拼命。”北京的哥李師傅說。這是很多出租車司機對高額份子錢的典型吐槽。

  近期,成都、沈陽、南京等多個城市出現出租車停運事件,不滿份子錢過高成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份子錢到底是什麼錢?去了什麼地方?

  企業違規連年上調份子錢有些收費既不公開也沒有票據

  份子錢是出租車司機向企業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稱,最早出現於20年前。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北京等國內大城市先后對出租車實行總量控制,並將出租車輛產權轉移到出租車企業手中,司機需要向企業承包經營,而企業則受到政府特許經營的准入限制。

  雖然多地政府規定出租車公司不許隨意上調份子錢,但記者發現,很多出租車企業連年上調份子錢,如杭州10年來出租車份子錢就上漲了70%左右。

  此外,一些出租車公司還私下暗漲。上海四大出租車公司晒出賬單稱,以一輛雙班車計算,每月固定收入份子錢8200元。而多位出租車司機向記者反映,按照公司對外公布的規定,雙班車司機每個月要交的份子錢是4110元/月/人,但是公司每個月實際收錢超過5300元。

  除此之外,多位出租車司機表示,有些份子錢收費有依據,有些收費既不公開也沒有票據,就是一筆“糊涂賬”。

  份子錢承擔40項經營成本企業靠其穩賺不賠

  高額的份子錢到底去了哪裡?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國內出租車企業向司機收取的份子錢分為兩種:一種份子錢內包含日后還會返還給司機的基本工資、相關社會保障﹔另一種份子錢內則不包括上述部分費用,而隻涉及車輛使用費用和企業管理費用。

  但無論如何收取,份子錢總體來說都是出租車企業在計算好成本,並加入利潤空間后核算出的純收入。因此,收取“份子錢”成為企業排除風險、確保賺錢的“超穩定”經營模式。

  記者從北京市一份對份子錢“去向”的調查統計中看到,2013年被調查的出租車司機中,平均每人每月交給出租車公司6200元份子錢,其中有5279元用於承擔出租車企業的運營成本。這5279元主要用在司機人工成本、車輛相關費用、場地租賃費、企業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幾大塊共計約40項具體的經營成本上。

  記者從一份武漢出租車企業經營權承包費用目錄中看到,在承包東風愛麗舍車型的司機向企業上交的4000多元份子錢中,以公司管理費名目的費用則高達1500多元,佔近40%。但根據武漢市物價部門公布的出租車運營企業的運營成本,其抽取的6家出租車企業,自身運營成本平均每月僅為908元,與上述1500多元相差甚遠。這意味著有600元的利潤被企業拿走。

  即便如此,這些公示的數字僅是一些出租車企業利潤的一部分。由於一些出租車經營企業不規范,對員工管理不足、福利不夠,再加上政府監管不到位,企業經營成本中隱藏大量利潤空間。而過去十幾年,國內大城市出租車行業處於車少人多的局面,令出租車企業穩當舒服地享受了長期“政策紅利”。

  份子錢被“騰轉挪移”成為隱性利益有小企業竟列支45萬元辦公費

  盡管相關調查對出租車企業經營成本進行了公示,但是不少司機反映,企業在車輛修理、設備更換、人員開支等環節,利用各種手段變相多收份子錢獲取隱性利益。

  記者在上海採訪了三名駕齡在20年左右的出租車司機,他們說,除了明碼標價的份子錢,每月每人還必須要交納所謂500元修車費。

  此外,購買低價劣質配件給司機,也是部分企業在份子錢中獲利的手段之一。多位出租車司機反映,“公司給我們用劣質剎車片,正常的剎車片能用2萬公裡,但他們給我們的剎車片跑了1萬公裡就壞了。有位司機最多一個星期換了三次電瓶,而正常電瓶能用半年”。

  武漢一位出租車駕駛員魯師傅說,他上交的份子錢中還有一項是每月200元的天然氣改裝費。市場上一輛出租車“油改氣”價格僅4000元左右,按照份子錢的收取標准,一輛車使用五年強制報廢,僅天然氣改裝就得收費1.2萬元,為市場價格3倍。

  巨大的管理人員開支,也是份子錢中的重要成本構成。“基本上就是每周開一次會,強調遵守交通紀律,談不上什麼管理。”很多司機反映。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不少出租車公司,坐辦公室的管理人員和出租車司機比例竟然為一比一﹔其中一家上萬輛出租車的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竟有2000余人。

  記者在武漢市一份出租車企業運營成本表中發現,一家管理人員不到10人的小型出租車企業,2013年僅辦公費一項就超過45萬元。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認為,政府不能無視既得利益的壟斷,打破出租車特許經營的壟斷模式,才是解決份子錢矛盾的根本出路。

  借鑒

  台灣出租車個人申請牌照無份子錢

  上世紀80年代,台灣出租車司機每月不僅要交給車行2000元(新台幣,下同)的管理費,而且要交10萬元的牌照使用費。牌照壟斷和短缺帶來諸多矛盾。1986年台灣當局交通主管部門開放“個人車行”,1998年全面放開出租車牌照申領,申請個人牌照不再受數量限制。

  新入行司機一般通過車行或出租車合作社拿到牌照,繳納每月幾百元到1000多元不等的管理費。連續幾年在出租車行業執業,沒有違規違法行為,就可以申請個人牌照,成為“個人車行”,無需再繳納管理費。

  相關新聞

  遼寧擬規定逐步實現出租車無“份子錢”運營

  1月14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在沈陽舉行,《遼寧省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草案第三次審議稿)》中增加了一條,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明確本轄區既有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經營權發展目標以及政策措施,逐步實現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經營權無償有限期使用”。同時,還增加規定“尚未實行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市、縣,不得新出台有償使用政策”。

  北京從今天起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

  記者14日從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獲悉,北京市將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每運次1元,出租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新的測算周期從當日開始。

  本版稿件綜合新華社電

(責編:邢鄭、夏曉倫)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