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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關再現“抱團腐敗” 腐敗規則“代際相傳”

2015年02月09日07:46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深圳海關再現“抱團腐敗” 腐敗規則“代際相傳”

   深圳皇崗海關物流監控處物流監控六科8名關員涉嫌放縱走私一案,5日在深圳福田區人民法院開庭,庭審披露出令人吃驚的腐敗案情:科室間、上下級、前后任,腐敗毒素交叉感染,甚至建立起了腐敗機制、分配標准。更為嚴重的事實是,這一重案和去年曝出的深圳沙頭角海關腐敗窩案十分類似。海關履行把守國家經濟大門的神聖職責,焉能成為腐敗多發之地?這種“抱團腐敗”模式務必鏟除。

   珍珠走私牽出黑幕

   2012年6月25日,深圳皇崗海關物流監控處物流監控六科接到海關風險布控部門下發的一個查驗指令:要求查驗車牌號為粵ZGJ95港的貨車。而正是這輛車涉嫌載著近百公斤的走私珍珠入境。

   記者從深圳海關了解到,該珍珠走私案查實案值2010萬元,涉稅732.5萬元。檢方指控,皇崗海關物流監控處物流監控六科科長李國強等3名關員在接到查驗此車指令后,存在違規操作和放縱走私的行為。

   也正因這批珍珠放縱走私,使得物流監控六科3名關員被深圳海關紀檢監察部門調查,並“順藤摸瓜”揭開了物流監控六科多名關員長期放縱走私的黑幕。

   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存在已久的物流監控六科的腐敗黑幕被逐漸揭開,並牽出了另外5名關員。最終,物流監控六科8名關員,因涉嫌放縱走私,被檢方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李國強等其中7名關員共同受賄數額分別為125萬元、125萬元、20萬元、19.4萬元、11.2萬元、10.4萬元、7.8萬元。

   “收錢放行”成慣例

   由於很多跨境物流公司存在貨物申報不規范的情況,按照規定,海關查驗到不規范的申報單需要退回給物流公司重新申報。為了提高物流“效率”,一些物流公司便與海關查驗人員達成默契,制定出“按車收費、按崗分贓”的腐敗規則。

   檢方指控,物流監控六科7名關員收受物流公司“好處費”,放行問題車輛。証據顯示,物流監控六科自2011年10月就已開始收受“好處費”,一直持續到2014年3月案發之時。

   李國強在庭上說:“快運裝載貨物比較雜亂,填單如果一一列舉比較麻煩,快運公司想盡快通關,如果被查到(貨物)與單子不符,打回去重新辦理的話需要5天時間。打了招呼,我們就放了。”

   科員黃延彬在庭上當庭認罪並表示,根據李國強的指示,他作為聯系人負責與4家物流公司聯絡。如果物流公司的貨車被海關風險布控部門確定為查驗車輛,物流公司會給其與李國強發短信,然后其將信息轉發給當班的副科長和科員,直接放行涉嫌走私等違法行為的問題車輛。按照6000元/車(目的地為廣東省內)或1萬元/車(目的地為廣東省外)的標准向物流公司收取“好處費”。

   由於私放車輛需要多個環節“通力合作”,收下的這些“好處費”科室便進行內部“統一分配”:科長12%、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17%、不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每人5%、負責查驗的關員每人15%、聯系人8%、留存科室經費8%。

   留存科室經費作為“公賬”由黃延彬保管,當其於2013年3月被調離物流六科時,“公賬”上有10萬元余額,移交給下一任“聯系人”。黃延彬在庭上說,“公賬”一般用來科室聚餐、活動等花費,“但由於那段時間正好是上面風聲比較緊,很少出去花錢。就算科裡面有聚餐,也是物流公司去安排的”。因此,較少動用到“公賬”。

   換領導不換“腐敗規則”

   為了預防腐敗,權力部門普遍實行輪崗制度。令人震驚的是,在物流監控六科科長、副科長、“聯系人”的人事更替過程中,腐敗鏈條卻始終未斷,而是“代際相傳”下來。繼任的物流監控六科的科長和副科長們把腐敗規則也“繼承”了下來。正因如此,因參與科室腐敗黑幕而落馬的7名關員中,有前后任的2名科長、3名副科長、2名科員。

   張斌在庭上說,他調到物流監控六科擔任副科長后,雖然沒有人跟他提過“好處費”的事情,但他在工作中慢慢感覺到了物流公司給科裡送了“好處費”,“因為這種情況很普遍,我不想把自己邊緣化,成為孤家寡人”。

   李國強和黃延彬在庭上都供述,他們曾向其他科室請教過“好處費”分配經驗,參照其他科室的分配標准確定了該科室的分配比例。面對公訴人的問題:“其他科室也存在收好處費的情況嗎?”李國強作出了肯定回答:“其他科室都存在。”

   重拳打破“抱團腐敗”

   皇崗海關物流監控六科的“腐敗模式”與去年曝出的深圳沙頭角海關腐敗窩案很相似,都屬同一科室、腐敗“分工”明確。如何進一步完善輪崗交流制度,切斷腐敗“交叉感染”“代際相傳”鏈條,成為當地海關反腐、防腐路上一大重大挑戰。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張緊跟表示,深圳海關連發類似腐敗窩案透露出日常監管中的軟肋,如果基層查驗科室達成一致“協議”,將導致查驗形同虛設。對此,應避免一個科室長期單獨執法,並加大上級對查驗情況的抽查力度。此外,還要進行信息公開,讓公眾監督,設立多種舉報渠道讓公眾參與到監管的隊伍中來。

   對這起案件的庭審,新華社記者將密切跟蹤。在2月5日的庭審中,4名關員已出庭接受訊問,該案將擇日繼續審理。

(責編:楊曦、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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