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日電(邢鄭)2日,人民財經從工商總局獲悉,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期在全市進行了首次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情況抽查工作。共抽取被檢查企業2787戶,其中242戶企業被登記機關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據了解,本次抽查工作共抽取被檢查企業2787戶,佔天津市全部存續企業的1%,檢查內容為企業即時信息公示是否及時准確。通過檢查,天津市場監管部門共發現企業存在應公示未公示信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兩類失信行為共274戶,其中242戶企業被登記機關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佔抽查總數的8.7%。全部抽查結果及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信息已經通過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本次抽查的被檢查企業名單工作由天津市市場監管委組織採取隨機方式抽取,全程錄音錄像,被檢查企業名單抽取后交紀檢監察部門封存,保証了抽取工作的隨機性和有效監督。名單抽取后,由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按照企業住所所在地分配到各區縣及濱海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實施檢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還通過當地媒體等多種渠道提示,部分市場主體尚未報送2013年度、2014年度年報。企業存在不按規定公示年報等不履行公示義務行為,或者不能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取得聯系的,將依法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這可能給企業經營帶來不利影響。
經營異常名錄,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信用監管的一種制度,具體是對企業在以下3種情況下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一是未按規定期限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二是經工商部門責令后,仍未按期履行信息公示義務﹔三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