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經濟·科技
人民網>>經濟·科技>>正文

阿裡巴巴被要求半年內撤出台灣

孫雨

2015年03月04日09:41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阿裡巴巴被要求半年內撤出台灣

阿裡巴巴被要求半年內退出台灣市場?昨日,媒體曝出台灣經濟部門認為,阿裡試圖借助某新加坡注冊實體來隱瞞自己的中國大陸企業身份,並因此被罰款12萬新台幣(約合2.4萬人民幣),同時要求阿裡半年內撤出該市場。阿裡昨天表示,將會與台灣方面就此事進行積極協商和溝通。

台灣有關部門要求阿裡支付新台幣12萬的罰款,並撤出台灣市場,該機構認為阿裡涉嫌隱瞞其中資公司的身份,利用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進入台灣市場。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經濟部門曾表示,Alibaba.com先前一直沒有獲得有效証據,証明Alibaba.com與中國母公司有直接聯系,直到阿裡巴巴集團提交IPO文件。根據阿裡巴巴集團所披露的文件,Alibaba.com台灣分部確實隸屬於阿裡巴巴集團。

對此,阿裡巴巴發言人表示,新加坡阿裡巴巴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是在開曼群島注冊的阿裡巴巴網絡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阿裡巴巴在2008年按照當時的相關法規,走正常流程以外商身份在台灣成立分公司,並不存在任何偷步或者隱瞞。阿裡將就此提出訴願和積極溝通。

阿裡算不算大陸企業?在2月15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發表的《 2014年中國跨境數據流動監察報告》中,特別說明“阿裡巴巴不含在我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統計中”,這也意味著阿裡被界定為“境外公司”。但台灣經濟部門認為,阿裡巴巴登記在台灣的業務,早已列為對大陸開放的項目。

此外,阿裡相關人士表示,此次事件涉及的業務僅是阿裡在台灣面向B2B供應商家的業務,而這部分業務在阿裡整體的業務中佔比非常小,影響並不大。而在台灣近來比較受歡迎的淘寶網並未受此事影響。

(責編:孫博洋、楊曦)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