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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鑼“病豬事件”部分責任人被控制 檢疫証明被曝隨便開

郭永芳

2015年03月20日07:21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金鑼“病豬事件”部分責任人被控制 檢疫証明被曝隨便開

   金鑼德州工廠被曝疑似流入病豬,金鑼稱德州分廠停產、封存產品、配合調查

   金鑼德州工廠被曝疑似流入未經檢驗檢疫的病豬。3月19日,金鑼集團回應稱,山東德州分廠立即停產,封存所有在產和庫存產品,並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調查。德州市政府昨日表示,正在對該市陵城區和臨邑縣個別經營業戶、企業生豬檢疫和屠宰問題進行徹查,並已對部分責任人採取強制措施。

  生豬檢疫被曝“証明隨便開”

  昨日,一位接近金鑼公司的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對於媒體所曝光的問題,金鑼公司方面表示很意外,“金鑼自身對檢驗檢疫以及對外收購生豬,都有一系列的標准,並不是送來的什麼豬都收。”該人士稱,每年豬進廠的時候都是德州市的檢驗檢疫總局配合來做檢查的。

  據央視3月18日報道,河北深州市(衡水市下轄縣級市)一些農戶將疑似患有口蹄疫的生豬賣給收豬站,而在交易現場並無檢疫人員對生豬出具檢疫証明。根據動物防疫法,出售動物前應當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實施現場檢疫,並出具檢疫証明,沒有檢疫証明,承運人不得承運。而在送入一家名叫晨光精肉制品廠的屠宰廠時,本應進行的第二次檢疫再次缺位。

  同時,在山東德州,同樣有疑似患病的生豬被運送到金鑼公司,這些生豬的《檢驗合格証明》與其顯示的開具單位所提供的檢疫証明存根存在出入。

  據報道,隨后執法人員在德州金鑼廠內發現大批生豬未按規定佩戴耳標。而生豬運送人員透露“檢疫証明隨便印,可以自己打”。

  德州市政府:已控制部分責任人

  德州市政府昨日表示,正在對該市陵城區和臨邑縣個別經營業戶、企業生豬檢疫和屠宰問題進行徹查,並已對部分責任人採取強制措施,連夜進行了審訊,對正在逃逸的嫌疑人進行全力追捕。臨邑縣已派出調查組進駐金鑼集團臨邑分廠,對臨邑分廠採取了停工停產措施,所有庫存產品封存。

  對於目前已被採取強制措施的人員,德州市陵城區畜牧局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目前警方已將先前報道中涉嫌違規的德州陵城區神頭鎮收豬點負責人楊維國,及該收豬點一名運送生豬的司機控制,目前尚在追查報道中提及的另一名運送生豬的劉姓司機。

  昨日,德州畜牧局告訴新京報記者,該局3月18日連夜向各縣市區下發“加強動物檢疫工作”的緊急通知,稱將嚴厲打擊制售販賣病死畜禽違法行為,要求對全市出欄的畜禽一律實施臨欄檢疫,杜絕異地補檢出証,對進入屠宰場的畜禽要認証查証驗物,禁止在屠宰場門口實施補檢,禁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場。

  據媒體報道,衡水市3月19日回應稱,目前,已對深州市晨光公司進行停產整頓,對曝光問題涉及的運輸戶、養殖戶和檢驗檢疫人員依法依規進行調查。昨日,新京報記者致電衡水市農牧局、深州市畜牧水產局和衡水市故城縣畜牧水產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均稱局裡已連夜開會商討此事,領導正在現場處理。

  暴露農牧業食品安全監管漏洞

  針對被曝光的生豬收購事件,食品安全行業專家、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稱,這件事情暴露出農牧業在食品安全監管上的漏洞與難點。中國農村是個熟人社會,收豬的、賣豬的、宰豬的、驗豬的,都認識,都是交易中的既得利益者。

  鄭風田認為,農牧業的安全監管難在源頭。在收豬過程中,對同一地區分散的小農戶和收豬點的監管很難做到。對在外地進行的銷售環節嚴格監管,不合格的堅決不收,則會實現比生產地監管更好的效果。

  河北省農業廳昨日下發通知,稱將根據調查情況,對違反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農業部昨日表示,派出兩個督導組分赴山東、河北,與當地畜牧獸醫等部門一起開展調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記者王叔坤 實習生趙吉翔)

  ■ 相關

  養殖戶:買豬經紀人隻靠眼觀

  李明(化名)是河北省辛集一名生豬養殖戶,辛集市位於河北省深州市約20公裡。李明自己養殖50頭母豬,年出欄生豬900頭,生豬達到220斤左右會給當地生豬經紀人打電話,經紀人趕來現場如果雙方商議價格合適,第二天屠宰場來人把生豬拉走。

  對於生豬檢疫的問題,李明昨日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所在的地方屠宰場拉走生豬,隻靠眼觀,沒有任何檢疫。李明表示,年出欄在2000頭以內的養殖場,一般是和生豬經紀人打交道,而規模再大一些的養殖場就會跳過生豬經紀人,直接和屠宰場或者企業聯系。“基本上就是先來看,靠眼觀,沒有說拉走生豬之前先檢疫的。”李明說。

  李明告訴記者,生豬如果得了口蹄疫眼觀可以看出來,如果經紀人去豬場看豬,對待病豬一般是兩種方式,不要或者以每頭便宜200元-300元的價格收走。

  一名大型豬飼料公司銷售人員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其實患過口蹄疫的病豬加工后對人體危害基本不大了,但是一般情況下當地政府部門對病豬有相應處置。但因為生豬經紀人收病豬的價格相對高,一般養殖戶都會選擇直接賣給生豬經紀人,至於后續怎麼處理就不知道了。至於前期出售前,檢疫工作人員進行檢疫自己沒有見到過。

  石家庄市畜牧局一名工作人員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根據規定生豬在入廠屠宰前有兩道檢疫關口,第一是生豬出欄時要現場檢疫,第二是入廠時的檢疫。

  石家庄市動物檢疫所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國家實行屠宰前檢疫申報制度,生豬從出欄時現場檢疫到入廠時的檢疫都是必須要經過的流程。而檢疫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現場檢測,另外是去報檢點,一般情況下一個鄉鎮會至少設立一個報檢點。對於上述提到的生豬經紀人收走病死豬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在2013年5月有明確規定,發現有販賣、加工,運輸、儲藏病死豬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 郭永芳)

  ■ 回顧

  金鑼屢陷“問題門”

  對於此次被爆出流入疑似病豬的金鑼公司,並不是首次在食品安全上出現問題。公開報道顯示,金鑼在包裝、銷售等環節都曾被曝出問題。

  《京華時報》2015年1月報道,市民劉女士購買的金鑼王中王火腿腸腐壞有異味,有的還長了白色霉斑。劉女士向超市反映情況后,由經銷商賠償100元,並退還了購買產品的8.5元錢。金鑼集團總部工作人員稱,劉女士所說情況應該是包裝問題所致,食品受外來污染的可能性較大。

  人民網2011年10月曾報道,聊城市民張先生反映,在文化路一超市買了一包金鑼王中王火腿腸,回家后在火腿腸中吃出一指甲大小的紅色塑料塊,此后張先生多次與聊城市銷售商交涉,卻始終沒有等到最后的處理結果。

  銷售過期火腿問題,新京報2011年11月曾報道,北京大興區一市場,商販低價銷售過期火腿腸等食品。后相關部門查抄了該商販的攤點和租住房,沒收過期火腿腸180公斤,其中很大一部分為金鑼火腿腸。 (郭永芳)

(責編:薛白、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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