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省農委獲悉,全省目前已有90個村開展了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量化集體資產6.5億元。而今年這項改革將擴展到全省范圍,重點圍繞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等6項權能展開,並建設要素交易平台,促進城鄉要素有效流動。
省農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始於2012年的這項改革,重點以城中村、城郊村和園中村為重點,著力破解集體資產大幅增加后如何管理、集體收益增多后如何分配、村居結構變化后如何維權、集體經濟發展無主體等四大難題。在黃山市屯溪區社屋前村,通過改革明晰了集體資產權屬,構建以股權管理為核心的決策機制。改革后,該村全體成員動議,社區合作社牽頭,盤活村裡閑置土地,投資2000萬元,建成1.4萬平方米的商業廣場,年增加集體收入上百萬元。
在深化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各地堅持民主協商、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形成了4種主要模式:以戶籍人口為基礎的太倉模式、以承包土地為基礎的老峰模式、承包土地與戶籍人口相結合的湖邊模式以及戶籍人口和農齡長短相結合的花園模式。這些探索為全省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
據介紹,從今年起,我省將在黃山市等4市試點基礎上,在其余12個市選取100個以上村,試點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並試點農村產權市場建設。改革重點圍繞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等6項權能試點,做好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重點打造合肥、馬鞍山等5個區域性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和金寨、鳳台等6個縣級交易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