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經濟·科技
人民網>>經濟·科技>>正文

打車軟件鼻祖Uber的全球遭遇戰

2015年04月16日08:16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打車軟件鼻祖Uber的全球遭遇戰

  “野蠻生長”這個詞匯經常被人用來形容號稱打車軟件鼻祖的Uber(中文名:優步)公司。

  這家總部位於美國舊金山的打車應用軟件公司於2010年正式開始推出服務,主要致力於用智能手機上的移動應用程序,將乘客和司機聯接起來,從而使得乘客可獲得“一鍵叫車”和實時“拼車”共乘的服務。

  自2012年Uber開始向全球進軍以來,目前已進入全球56個國家和地區的市場,在全球超過270個城市提供服務, 而Uber公司的估值已高達41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551億元)。

  但是,Uber在全球的擴張並非完全“順風順水”,一系列的“狙擊”和爭議也如影隨形。

  涉嫌違法經營

  “涉嫌違反當地現行法規”是Uber遭遇各國監管機構“狙擊”的第一大原因。

  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法規規定從事運營載客的車輛和司機必須擁有執照或得到主管部門許可,而Uber在這些國家和地區正在做的事情卻與這樣的法規背道而馳——通過使用Uber,沒有運營執照的私家車主,也可以駕駛自己的私家車,為乘客提供運載服務。

  為此,Uber攤上的事兒可不少。

  最近的一個例子發生在美國密蘇裡州的堪薩斯城。4月9日,當地政府宣布了新的針對出租車和租車業務的新法規。按照新法規,Uber需要提高購買保險的額度,還需要對司機進行背景審查﹔此外,要想在堪薩斯城運營,Uber還必須繳納4萬美元的年費,司機個人也需要繳納每年100美元的費用。Uber或因此將停止在堪薩斯城運營。而此前,Uber已經在美國愛達荷州的博伊西、阿拉斯加州的安克雷奇以及得克薩斯州的聖安東尼奧等城市停止了運營。

  在美國的俄勒岡州波特蘭市,Uber也面臨類似尷尬。2014年12月,Uber剛進入該市沒幾天就被當地政府以“非法運營”為由起訴,此后Uber在該市暫停運營了3個月,目前是否會在當地恢復運營還未可知。

  在其他的一些國家和地區,Uber也遭遇了與當地法規和政府監管部門的“沖突”。

  在中國台灣地區,交通主管部門在2014年12月發布的一份公告中稱:“Uber的經營模式,並非僅止於游走法規灰色地帶,而是明確的非法營業行為。”台主管部門認定Uber的違法行為包括,“招募非職業駕駛員以自用車輛加入載客營業”、“派遣非經小客車租賃公司授意的租賃車服務”等,並認為這些違法行為“皆已破壞市場秩序與合法從業人員權益”,因而“主管機關將持續對Uber嚴加取締,查証屬實者皆將以一案一罰方式裁處。”

  在韓國,2014年12月,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對Uber和Uber創始人兼CEO特拉維斯·卡拉尼克提起訴訟,原因是Uber違反了韓國“禁止未注冊的機構或私人車輛進行私人收費運輸服務”的法律。

  基於類似原因,Uber還在德國、法國、澳大利亞、南非、比利時、加拿大、泰國、印度等國的一些城市被政府“封殺”甚至被起訴。

  除了政府監管機構,Uber在擴張過程中碰到的另一個“釘子”是各地的傳統出租車公司和團體。Uber提供的一些服務比傳統出租車的資費更低,這無疑是動了傳統出租車行業的“奶酪”。在波蘭華沙、英國倫敦、美國芝加哥都曾出現過出租車團體針對Uber的抗議活動。

  安全隱憂引發爭議

  “不要拿生命冒險,‘搭順風車’的應用程序都是非法的、不安全的、沒有保險的”,這是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出租車協會在媒體上發起的“抵制”Uber攻勢中所打出的口號。該出租車協會負責人本杰明·華盛頓對媒體表示,“昆士蘭州的出租車司機都會經過犯罪檢查,但順風車司機卻不會。你無法知道車子背后到底是誰。”

  這樣的指控並非毫無根據。事實上,乘客被有犯罪前科的Uber司機襲擊的案例不隻一起。

  今年4月,美國休斯敦一名名為鄧肯·伯頓的57歲Uber男性司機被指在今年1月強奸了一名醉酒的女乘客而被捕。事后經調查,這名Uber司機在14年前曾因販賣可卡因入獄。2012年出獄后,他注冊Uber成為一名司機,但是當地法律明確規定禁止毒品犯罪者駕駛出租車。Uber的一名發言人就此事表態稱,這名涉事司機通過了Uber公司要求的所有背景考察。但是,有批評指出,Uber對司機的背景考察存在漏洞。在美國,Uber在對司機進行背景審查時,隻會回溯7年以內的有罪判決,而像鄧肯·伯頓這樣在14年前被判刑的有前科的司機就成了“漏網之魚”。

  此外,Uber的司機背景審查制度還被指在不同國家實施“雙重標准”,比如在有些國家甚至不進行背景審查從而造成隱患。

  在印度的一起惡性事件就是一例。2014年12月,一名名為辛·庫瑪·雅達的Uber司機因涉嫌強奸女乘客而被逮捕,而這名犯罪嫌疑人在3年前就因涉嫌強奸罪被逮捕,但當時因雙方達成和解而沒有被判刑。許多印度民眾為此簽名請願,要求Uber“停止雙重標准”,在印度也進行類似的司機背景審查。

  行車安全以及客戶隱私問題也是Uber被詬病的原因。

  今年2月,Uber被曝出數據庫被入侵從而造成約5萬名司機信息被泄露。2014年11月,Uber被曝內部資源被濫用,一名公司高管利用內部工具追蹤一名記者。

  在行車安全方面,一些批評者認為,司機在開車時使用手機應用很容易分心從而釀成交通事故。2013年12月在美國舊金山的一起造成一死兩傷的車禍中,遇難者家屬起訴了Uber公司,指稱肇事司機在事故發生時正在使用Uber應用。

  面對監管Uber表現強硬

  雖然在世界各地面臨諸多挑戰,但是Uber在應對這些挑戰時表現“強硬”。

  在韓國被禁之后,Uber表示,“首爾市政府的聲明表明他們還生活在過去,被全球‘共享經濟運動’拋在身后”﹔在美國堪薩斯城被監管后,Uber表示當地政府頒布的政策是“反科技”的﹔在澳大利亞昆士蘭被監管后,Uber的表態則是政府的規范是“過時的”。

  不僅如此,Uber還在一些已經被政府頒布禁令的地區“堅持運營”,比如Uber在中國台灣地區的社交網絡賬戶依然活躍,並通過各種促銷活動鼓勵乘客使用Uber。在荷蘭,當法院判決禁止Uber的拼車共乘服務后,Uber回應稱將繼續提供服務。Uber還在一些地方游說,希望可以影響政治家和政策制定。今年3月,Uber還就法國、德國、西班牙等歐盟國家禁止Uber在當地服務一事向歐盟發起投訴。

  Uber的底氣,很大程度上可能來源於其自認為是為世界帶來改變的“新事物”。

  去年12月,在Uber獲得最新一輪12億美元的投資后,該公司首席執行官特拉維斯·克拉尼克在公司的官方博客上描繪了Uber所提倡的“共享經濟”理念將帶來的改變——“僅2015年1年,Uber將會在全世界創造超過100萬份工作﹔數百萬人可能會不需要擁有一輛車,因為使用Uber比自己擁有一輛車更實惠﹔在世界上最大的那些城市,停車位緊張的狀況將得到緩解﹔隨著Uber拼車服務的延伸,城市擁堵將得到極大的改善。”

  當然偶爾也有“服軟”的時候。據媒體報道,今年3月初,德國法院裁定Uber司機在德國“無照運營”違法,對Uber實施禁令並開出罰單,3月底,Uber德國表示將於今年夏天在德國推出一項合法經營的新型打車服務。Uber將為司機支付持有商業乘客運輸執照所需的約100歐元至200歐元費用。

  希望與政府是合作關系,而不是“貓和老鼠”的關系

  在中國,Uber的主要業務是專車和拼車業務。Uber中國企業傳播負責人黃雪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專車業務中,優步是與持有合法執照和正規保險的本地汽車租賃公司合作。而拼車產品“人民優步” (People’s Uber)則是一項“公益拼車”服務,優步公司不以此營利。

  2014年初,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這一意見的出台被認為是給拼車服務一個合法“名分”。但目前,除了北京以外,已開通“人民優步”服務的深圳、上海、廣州、成都、杭州和武漢等城市暫未有相關法規出台。那麼,在沒有相關法規出台前,這是否意味著“人民優步”在這些城市的運營仍游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呢?對此,Uber中國並未作出正面回應。黃雪表示,“Uber開展業務至今才5年,跟傳統行業存在時間比起來非常短。各個國家相關領域的政策基本都是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前制定的,針對的是傳統行業的管理。因此,基於新興網絡技術建立的新模式得到廣泛的了解和認可還需要時間。”

  2013年9月,美國加州的公共事業委員會一致投票作出永久性立法,為類似Uber的服務商創建了一個新的名詞——“交通網絡公司”,這使得美國加州成為第一個在司法上認定這類服務的地方。

  在黃雪看來,類似的例子體現了“目前共享經濟模式得到了越來越多城市管理者和立法者的支持”,她說,“在美國已經有22個州、市(包括芝加哥、西雅圖、加州、華盛頓特區等)通過永久性立法,支持拼車共乘在當地作為一種交通方式,並且這個數目在繼續增加”。

  “我們希望和政府的關系,不是‘貓和老鼠’的關系,也不是對抗,而是基於法律框架下的合作。”黃雪舉例說,比如Uber已在美國波士頓與當地政府合作,通過科技和大數據來配合政府打造智能城市,並在城市規劃和交通出行方面提供制定相關決策的數據依據。

(責編:孫陽、楊迪)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