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第十二次會議兩次審議,三易其稿的新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於24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條,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黃薇介紹,新的《食品安全法》較2009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條,主要加強了八個方面的制度構建:一是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由分段監管變成食藥監部門統一監管﹔二是明確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三是更加突出預防為主、風險防范,增設了責任約談、風險分級管理等重點制度﹔四是實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各個方面,包括媒體、廣大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五是突出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嚴格監管﹔六是加強對農藥的管理﹔七是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八是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
對於廣受關注的轉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林遠)
(責編:劉然、夏曉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