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微商盈利圖解。
一級代理商與初級代理商的對話截屏,反映初級代理商很難賺到錢。
面膜代理商朋友圈中晒出的快遞單及待發貨物,營造出微商很忙很賺錢的樣子。
你的微信朋友圈被面膜攻佔了嗎?如果沒有,可能說明你的朋友圈太小了。近日,新京報與清研智庫聯合推出的一項調查顯示,有84.8%的人在朋友圈看到過有人賣面膜。
面膜代理商朋友圈中晒出的快遞單及待發貨物,營造出微商很忙很賺錢的樣子。
朋友圈中的“面膜們”如何出爐?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通過網絡代辦公司,打造一款全新的“朋友圈”面膜,從公司注冊、產品設計到最終成品出廠上市銷售,最快的流程不到兩個月時間。一些沒聽過名字的“國際大牌”通過炫功能、造概念、搏出位、再通過層層代理加價賣給消費者。
面對魚龍混雜的微商產品,北京市食藥監局食品藥品稽查總隊網監大隊隊長李旼建議,微信平台方應加強對微商的把控,如實施嚴格的審核機制,制定相關規則,增加消費透明度。如果沒有有效的管理和引導,微商將難以走上正軌。
微商之始
“網紅”攜三無產品引爆朋友圈
說到朋友圈微商,90后“網紅”周夢晗最富名氣,她被曝光留學回國后營造“網紅”身份,積累10萬粉絲並售賣面膜,同時也發展下線,自稱年收入近8位數。而她的三無面膜卻讓一些賣家差點毀了容。
被媒體曝光的問題微商當然不止周夢晗一人。曾有媒體調查發現,由90后女孩王相予創立的“妃莉婭”減肥藥,不僅無批准字號、無質量認証,還涉嫌夸大虛假宣傳。而2014年,王相予就創立過另一款減肥藥“奧汀羽”。
一年之內,“奧汀羽”被網友們發現為“三無”產品,“吃完這個月都沒來月經”、“頭暈,腰疼,臉色發黃”等買家投訴層出不窮。
“奧汀羽”自稱是奧宇古娜生物科技(瑞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在亞洲的主打產品,而該公司被扒出是2014年3月在香港注冊的一家空殼公司。
其包裝上的廠家也否認了生產過該款產品,“之前也有很多人詢問,已向相關部門舉報”。廣州市白雲區食藥監局也向消費者出具書面答復,“奧汀羽”包裝盒上的生產地址均為虛假。
即便如此,新京報記者發現,“妃莉婭”的多款減肥茶、面膜等至今仍在朋友圈中推廣出售。
“網紅”如果不靠譜,其他“國際品牌”呢?近日,新京報記者拿到一款在朋友圈銷售的面膜,該品牌自稱授權自瑞士V-TALK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為“(香港)微語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原料產地為瑞士,包裝上並沒有寫被委托的生產廠家名稱,而是直接寫上了“分裝廠址:廣州白雲區榕樹塘南二巷2號”。
而在面膜盒子正面,看不見一個漢字,字號較大的品牌名稱上,沒有“R或TM”,這意味著這個品牌不是注冊商標﹔盒子背面也基本不見漢字,記者通過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官網查詢其條形碼,在國內和國外編碼中,均查無此產品。
而當記者掃描盒子背面的二維碼后顯示,“微語(香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榮譽出品V-TLAK品牌水潤面膜”30ml精華液10片裝統一售價:268港幣。
除此之外,記者在香港公司注冊處並沒有查到這家“微語(香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更重要的是,國家食藥監總局的網站上也無法查到該款面膜的備案信息。
也就是說,該款沒有中文說明、條形碼錯誤、無備案信息的面膜,根本沒有在市場上出售的資質,就是這樣一款“漏洞百出”面膜,在朋友圈正以150元每盒的價格售出。
微商之亂
足不出戶 倆月造出“國際大牌”
近日,新京報記者上網體驗了一把“足不出戶造大牌”——坐在家中,不到倆月,花費兩三萬元,你為董事長的國際品牌就可以在沿海某省的某個小廠裡誕生,並且可以上市銷售。
4月24日,在某知名網購平台,記者輕易找到了一家位於深圳的代辦公司,對方承諾,花4000元,提供創辦人身份証和簽名掃描件,還有企業的中英文名稱,七八個工作日之后,即可幫忙注冊好一家合法的香港公司。
“最近怎麼回事兒?好多人都跑來注冊公司。”這名已經做了五六年香港公司代辦的馬先生說,兩個月來,已經成交50多筆,“大部分都是微商,都喜歡叫‘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面膜、減肥藥、彩妝、護膚品的都有。”
“辦好后我們會給你把全套的公司文件寄過去,包括‘公司注冊証書’、‘商業登記証’‘法團文書’、鋼印等等。”而如果還需要商標,再交2000多元,最快一個月就能拿到商標注冊受理書,這個時候商標已經可以使用了。
為什麼要注冊香港公司?對方解釋,一方面是為了營造一個大品牌的形象,國人普遍覺得那邊東西比較好,可以作為一個宣傳噱頭﹔另一方面,一般你會以香港公司的名義和代工廠家簽協議,如果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很難找你,如果真的去投訴了,責任可以推給工廠,你只是品牌所有商。
公司辦好了,找面膜的代工廠也很容易。在網上,有不少空白包裝的面膜,賣家常常自稱是獨家配方的自制產品,而另外一些出售與自制面膜包裝的賣家則接受定做。
新京報記者找到一款名為“玻尿酸強效鎖水補水天蠶保濕面膜”,該賣家位於廣州,並稱是自己的廠家。“你可以用自己的品牌和包裝,大於5000張1.1元每張,簽合同后再交5千元錢的‘三証’(營業執照、衛生、生產許可証)使用費,和1200元左右的備案代辦費就行了。”
對於產品本身的安全性,該賣家自信滿滿。“我們有各種証件和執照,產品肯定安全,拿去食藥監局怎麼檢都沒問題,”對方稱,包裝上的生產廠商是我們,也同時參與備案,所以產品質量“可以完全放心”。
其實在網上,1.1元的代工成品不算最便宜,價格最低的廠家僅標價0.3元左右。
而找人做包裝則更簡單,以市場上採用最多的規格和材質為例,每片面膜的包裝售價在0.2元左右,設計好圖案后,額外收取1000元左右印刷制版費。
粗略計算,從一無所有到拿到自創國際品牌的面膜產品,僅需兩個月。如果以1萬張的生產量計算,各類費用平均到每張面膜大約為2.5元左右,而產量越大,對固定成本的稀釋也就越多,如果再選擇加工成本更便宜的成品,單片成本可以輕鬆降低到兩元以下。
微商之憂
傳銷式推廣 4塊錢面膜價翻7倍
層層代理、級級加價的是朋友圈常見“傳銷”式銷售模式,一片出廠價4元錢的面膜,經層層代理加價,到消費者手中,價格已超過30元。
為了一睹微商代理們的日常,新京報記者臥底了某自稱擁有50萬人各級代理微商團隊,其主打產品為一款自創品牌面膜,經調查,該品牌為香港某生物科技公司授權多個廣州廠家生產,而這家香港公司誕生於微商正蓬勃發展的2014年8月,由一名長春的80后女孩創辦。
臥底期間,一張各級代理分銷價目表清楚地展現了上述品牌面膜代理們的團隊結構。
該團隊中共分為四級代理,其中最低等級的為分銷代理,他們將直接面對消費者。這四種級別的劃分以拿貨量為依據,分銷代理最少拿10盒,每盒進價105元﹔最上層的一級代理需要拿貨5箱(300盒)、75元/盒。
而該款面膜每盒到消費者手中的價格為158元,一盒產品有5片,這樣算來,最高層的代理以15元的價格進到一片面膜,經過層層代理到消費者手中時,價格已經翻倍超過30元。
事實上,這些代理們賺到的可能並非這片面膜的“大頭”,新京報記者以品牌商的身份接通了生產廠家的電話,“你們幫我做一款和某某品牌一樣的面膜要多少錢?”“嗯……一公斤成品110塊,每片差不多30克,可以裝33片,算下來每片大概3塊3。加上包裝最后不到四塊錢一片。”
如此看來,面膜的暴利早已不是新鮮事,這款面膜出現在買家的朋友圈方式,才真正讓微信好友們頭疼。
微商之困
變了味的朋友圈 先拉熟人再談“買賣”
微商的廣告刷屏頻繁轟炸下,朋友圈已然變了味。盡管微商們都希望能空手套白狼,但是大多數底層微商的結果卻是“錢未賺到還賠盡感情”。
上述品牌的代理小敏(化名),是記者在臥底期間在朋友圈最活躍的微商之一。“新手代理剛加入,一天收兩個代理!看到你們的進步才是我最欣慰的!”、“如何吸引意向代理並轉化為你自己的代理,牛到不行!”、“寶貝說干就干,那麼迫不及待……”
在4月20日至29日的10天時間內,小敏一共發布了93條朋友圈,全是“事業”,作為一名二級代理,她已經很少發布客戶使用效果圖,更多的是自己下線們每天的進步和自己對代理成功學的感慨。
一天發這麼多條朋友圈,還會有朋友嗎?有微商稱,透不透支人際關系對他們來說已經不重要,朋友圈已經成了賺錢工具。
“你覺得煩是因為你終究不想做微商,他們的這些”勵志帖“吸引的是那些想靠這個賺錢的人,假如你有1000個微信好友,其中200人是低級別微商,你想要吸引的就是這200人。”
說完了大代理們的游戲,小分銷們又是怎麼過日子的呢?
天涯論壇裡流傳著的一首現代詩《代理》:“有的代理向我反映/為什麼我拿貨以后沒人買/我說/廢話/說的跟有人找我買似的”。
四月初開始拿貨做分銷的小雨(化名)同時做著一款唇彩和香皂的生意,一個月下來,賣出了8支唇彩,而香皂則“沒怎麼賣”,自己用了一塊,送人兩塊。“我的體驗就是現在微商不是很好做。比如我今天搞活動,人很少,好友也煩,我猜也有朋友屏蔽我。”
在她加入的微信群中,每天都會有培訓,但她已經沒有耐心再聽下去,加人的方法、怎麼互動、怎麼點贊,每天都是講一樣的內容。
馮玲的經歷也代表著一些底層小分銷。從去年9月到11月,她隻真正做了兩個月時間,總共進了100片面膜,賣出去50多片,還都是賣給親朋好友,其余的不是送人試用就是自己用。
小分銷委屈失落的經營生態,也引來了不少“微商就是變相傳銷”的猜測。
但一位上述團隊的高級別代理卻不這麼認為,“我們大代理倒一手貨單價隻賺10塊錢,而終端單品利潤是50塊,他們賣的可能慢點,但利潤高,我們壓幾萬塊的貨在手裡的時候,壓力也不小啊。零售單品賺得多,批發走量也可以,走的路線不一樣。”
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是不是傳銷,並不能一概而論。區別在能不能打通終端銷售,打通不了,東西最后沒人買,就和傳銷沒什麼區別了。
微商之問
網絡平台侵權 監管能否缺席?
4月24日,中消協發布消費提示:消費者不要輕易相信朋友圈內超低價銷售和代購。呼吁社交網絡平台和政府有關部門加大對社交網絡平台中假冒偽劣、虛假宣傳、泄露隱私等侵權行為的監管力度。
對於微商可能存在的種種問題,微信官方如何把控?對此微信客服稱,微信提供的只是一個聊天平台,並非電商平台如果產生經濟損失,建議從司法渠道維權。
3月15日,微信發布《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其中將虛假夸大減肥、增高、豐胸、美白效果但明顯無效的保健品、藥品、食品類廣告﹔推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廣告等定義為違規內容。
在處理上微信官方表示,一經發現,即刪除內容,並屏蔽微信朋友圈。此外,還將視情節對該微信賬號進行警告、限制功能,直至注銷。而事實上,除用戶自行舉報,微信沒有正面表達出是否會通過技術手段等進行自查。
微商的亂象也引起了食藥監局的注意。4月30日,北京市食藥監局食品藥品稽查總隊網監大隊隊長李旼透露,近一年來北京市食藥監局的數據顯示,有關對微商的投訴較少。“但前段時間被爆出的網紅售賣三無面膜致消費者毀容事件,卻在說明,微商確實存在問題。”
他分析,由於微商的商品、信息隻通過熟人、朋友圈這樣的私密圈子傳播,所以即使微商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也很容易在熟人關系間被“消化”掉,“即使收到舉報,對於涉及微商的案件,以現在的行政手段,調查取証難度也極大。”
在李旼看來,任何一種新興事物出現,都須有制度層面的約束,才能讓其走上正軌。“依靠商家的自律,很難消除假冒偽劣產品,真正能夠盡可能控制問題出現的環節,就是網絡平台自己。”
對於在朋友圈銷售產品的個人和商家,李旼稱,要銷售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都必須經過食藥監部門的行政許可,取得許可証照才能夠銷售。他建議,對於個人或商家在朋友圈中銷售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行為,微信平台應對此有相應規定,如果平台能審核商家銷售資質,制定相關規則,微商的問題會少得多。
【觀察】
微商遇信任危機不轉型難生存
微商塑造了很多神話式的人物,但現在,一部分沒有競爭力的產品已經逐漸被淘汰出局。微商界人士夏影認為,這種“人人做微商”現象將時日無多,這終將是場注定結束的狂歡。“微商正遭遇一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大眾對微商的不良印象已經建立,一些有長期意識的團隊已開始自我轉型和淨化。”
事實上,新京報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朋友圈確實有一些質量合格、有特色的產品,甚至一些較知名的品牌也有自己的微商團隊,它們能贏得口碑,保持長期穩定地發展。
來自杭州微商行業的夏影以一個微商團隊舉例:團隊的高層對所有推廣的產品開始慎重選擇,往往會找那些名氣不大但初具規模的廠家和品牌,綜合考慮產品的功效、公司的經濟實力、定價是否合理、線下推廣和是否舍得在各類型媒體打廣告等因素。
“這些價格合理,質量靠譜、特色鮮明的產品在朋友圈是有競爭力的。我們不擔心東西推不出去。”
大環境被差評時,消費者會買賬嗎?他們怎麼知道你的產品經過了嚴格挑選?對此夏影有些無奈, “這個消費者沒法辨別,除非自己用過,這就是我們的風險,品牌可能不被接受。”
之所以這麼認為,是因為他覺得,微信本身就是一個自由化比較高的社群,政府監管部門的介入存在難度,雖然,他也很希望能有官方的打擊能為微商的天空掃除灰霾。
在夏影看來,真正的微商要學會利用微信的社群,與顧客進行“零距離”的溝通,詢問買家的需求和使用體驗,把問題及時地反饋回去,這是線下實體經營,包括淘寶、京東很難做到的東西。
“我們重點就在終端,體驗和反饋,這也是微商的優勢。”此外,微商也容易實現顧客的精細化分類,在各級別代理中挑選核心成員,將他們圈子分成學生、主婦、白領等等,了解各類人群的不同需求和體驗,會方便廠商做出更精准的產品設計。
而對於“人人都去做微商”的現象,他覺得這只是一場注定要結束的狂歡,今后微商的發展曲線會逐漸趨於平緩。真正適合做微商的人並不多,這個需要很活躍,圈子熱鬧朋友多。“我們經常看到的大部分在朋友圈忽悠人買東西的,他們才是真正被忽悠的人。”
A08-09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趙力 實習生 沙璐 趙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