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今天下發《關於做好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的通知》,明確將建立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通知稱,各地應以現有的地籍數據庫為基礎,建立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並結合日常不動產登記等業務對數據庫進行及時更新和系統維護升級,滿足不動產權籍調查的信息共享和成果應用。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8年。
通知要求,一個不動產單元的權籍調查事項應由一家調查機構主導完成,避免多家調查機構多次調查同一不動產單元。原則上,誰委托,誰出資,對於利用已有成果進行不動產權籍調查的,不得重復收費。
此外,通知還提出,此次調查將繼續沿用現行的各類不動產權籍調查標准,其他不動產權籍調查,依據相關的國家標准及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實施。
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王廣華表示,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應當接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與不動產登記的屬性信息相關聯。
他表示,不動產權籍調查是不動產登記的基礎,也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簿冊統一和信息平台建設的重要支撐。
近來,不動產登記工作逐步加快。繼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后,3月26日,備受關注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草案征求公眾意見。4月底,國土資源部、中央編辦又聯合下發《關於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確保年內完成各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人員業務劃轉,工作流程再造,技術管理銜接。
4月30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針對房地產市場提出,要完善市場環境,盤活存量資產,建立房地產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事實上,目前正循序推進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就是構建房地產平穩發展長效機制的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27個省份完成省級職責機構整合,10個地區開始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証書》。但不容樂觀的是,截至3月底,全國隻有50個地市、101個縣完成了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佔比分別不到16%和4%。即使已經完成職責整合的市縣,大多數也尚未將相應的登記機構進行整合,具體從事登記的工作人員尚未整合到位。
分析人士稱,這說明不動產登記在地方層面的推進還存在一系列的操作難題,需進一步加緊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