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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兩度否決,無礙百億鋼企上馬?

2015年05月20日08:3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環保部兩度否決,無礙百億鋼企上馬?

  在“最嚴環保法”已落地的情況下,陝西有關部門仍為被環保部兩度否決的鋼鐵項目站台,這有頂風違規之嫌,也理應被零容忍。

  5月15日,《漢中日報》刊發《陝鋼集團漢鋼公司4月份鋼產量突破30萬噸大關》的報道,但據了解,漢鋼公司未經環保部許可就擅自開工。因為該項目離軍山省級風景名勝區僅0.4公裡,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方案不完善等多種原因,2012年4月環保部就退回了項目的環評報告,去年11月,環保部再次退回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就是這樣一個被環保部一否再否的非法項目,卻打著災后重建項目名義,2009年就開工,總投資達137億,如今已投產並實現30萬噸的生產規模。對此違法項目當地甚至都不加掩飾,不僅公開縱容項目建設,壓制受污染戕害的民眾維權,還對其不吝褒獎,從項目所在地勉縣到省政府,授予該企業的官方榮譽不計其數。

  百億項目擅自投產,無疑是對環保法制的挑舋。今年1月起剛實施不久的新環保法,號稱史上“最嚴環保法”。對照這部法律,陝西這起事件必須受到嚴厲追究,包括該項目對周邊民眾和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理當被處以天價罰單並停產關閉。按當地居民反映,該企業大量工業廢水被排放到漢江中,這可能還涉嫌污染環境罪。

  此外,項目未批先建,不僅要罰款,企業負責人還應被處以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對該項目的違法行為進行包庇,造成了嚴重后果的,依照新環保法,應給予相關官員撤職或開除處分,主要負責人當引咎辭職﹔其中還可能涉及官員濫用權力、失職瀆職等問題,行政處分外,檢察機關有必要啟動職務犯罪調查。

  更為重要的是,新環保法刪除了之前環保法中關於未批先建項目可“限期補辦”手續的規定,這就意味著,漢鋼公司不可能再通過以往常用的“先上車后補票”方式,重新環評后獲得合法身份。其未來命運隻有兩個,要麼關閉拆除,要麼搬遷他處。這些后果會落在漢鋼公司及相關官員頭上嗎?從陝西方面對該項目的倍加呵護看,難。這時就需要環保部出面,進行督察,以展現新環保法的鋼牙利齒。

  得看到,一直以來,以鋼鐵為典型的某些項目“先上馬再環評”已成潛規則,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數字出政績的驅動下,庇護成了常規動作。如果說,以往環保部門處境尷尬,執法缺乏獨立性,那這類亂象必須在環保鐵腕執法下得以整飭。

  環保部新任部長陳吉寧上任后,就多次強調環保執法,提出要把“過鬆、過軟”的狀況徹底改變過來,把守法變成新常態。今年3月20日,環保部下發2015年《全國環境監察工作要點》,其中指出環境執法監察要由“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並舉、以督政府為主”。

  在此情境下,面對陝西有關方面的違規庇護行為,環保部也該挺直腰板“說不”,盡管處理這一重大環保違法事件代價高昂——137億投資會受影響,環境修復成本更是個天文數字,但也隻有對挑舋環保法制的頂風違規行為零容忍,才能維護環保執法威嚴。本質上,夯實“最嚴環保法”的“嚴”字,也需要通過個案執法去傳遞環保價值。

(責編:孫陽、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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