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可促進個人消費信貸增長,推動制造商和零售商產銷量增長。
據媒體報道,6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由16個城市推擴至全國,並放開市場准入,增強消費對經濟拉動力。
所謂消費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貸款為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從2010年首批在北京、上海和成都等3個城市到后來擴圍到廣州、杭州、沈陽、南京等16個城市,再到今天全國推廣,力度越來越大,開放程度也越來越高。它既說明中央政府看中了這項金融改革的重要性,也反映在當前經濟下行趨勢下的現實必要性。
近期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和生產價格指數(PPI)發生持續下降,說明城鄉居民因缺乏必要資金來源,消費意願持續低迷。此時將消費金融公司推廣到全國,具有一定拉升內需作用。尤其,通過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可促進個人消費信貸增長,推動制造商和零售商產銷量增長,並帶動相關產業需求。
而從全國試點情況看,消費金融在刺激城鎮居民金融消費需求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在防范化解風險方面也積累了經驗,為全國推廣試點奠定了基礎。據相關資料,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4個試點消費金融公司資產總額達40.16億元,貸款余額為37.09億元,客戶總戶數達19萬多人。3個試點消費金融公司運行平穩,盈利能力逐步提高。
目前個人消費金融服務仍較為薄弱,居民消費金融需求得不到完全滿足。據資料,我國目前從事消費信貸服務隻有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兩類機構,消費貸款佔貸款總額比例不到12%,且消費信貸業務品種較少,主要以住房按揭貸款、汽車貸款和信用卡業務為主。以耐用消費品為對象的無擔保無抵押小額消費信貸隻有個別商業銀行和擔保公司辦理過,且這類信貸一般規模小、手續繁瑣、專業化程度低、效率不高,不被居民看好。這種消費金融現實,為消費金融公司向全國推廣提供了廣闊生存空間。
此外,消費金融公司向全國推廣,更是金融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需要。中國銀行業向民資開放的閘門已打開,銀行業混改也即將上演,唯有將民間資本大量引入銀行領域,才能不斷完善金融服務手段和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將銀行利率管理、業務經營等全面推向市場化,為中國銀行全面轉型積累能量。
這次消費金融公司擴圍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提供了便捷通道,必將掀起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新一輪高潮﹔同時,隨著民間資本進入消費金融公司,可彌補原有銀行業更多服務不足,有效提高銀行經營競爭,使金融業整體經營行為更加規范,有利於推進普惠金融,為刺激內需提供不竭動力。
莫開偉(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