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9日電 (記者夏曉倫 楊曦)28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報告中專門列明了財政存量資金審計結果。報告顯示,從審計情況看,由於相關規定未及時修改、統籌管理力度不夠,各級財政均有大量資金結存未用,多方面因素影響了存量資金的盤活。
報告顯示,至2014年底,抽查的22個中央部門有存量資金1495.08億元,18個省本級財政有存量資金1.19萬億元。至2015年2月底,上述中央部門按財政部要求應統籌安排的存量資金盤活97.86億元﹔18個省應清理由中央統籌的專項結轉資金上繳1800多萬元。
報告指出,影響存量資金盤活的因素主要四個方面:第一,預算中有專項用途的收入較多,按現行管理辦法不能統籌安排。第二,法定挂鉤事項支出預算剛性增長,資金閑置量大。第三,一些改革措施或工作部署推進滯后,影響項目資金的有效使用。第四,財政專戶清理不到位,大量資金結存。
今年以來,國務院常務會議已三次研究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問題。在6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進一步提出了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八項政策。李克強總理明確要求,“決不允許財政資金長年趴在賬上呼呼大睡”。喚醒沉睡的財政存量資金,已成為今年積極財政政策的主要看點之一。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表示,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是創新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也是財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穩增長、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國務院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要求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課題組汪德華、姜國杰也分析稱,此次公布的審計工作報告,緊緊圍繞國家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展開論述,尤其關注了對穩增長至關重要的財政存量資金盤活情況。
中國審計報社評論文章指出,縱觀此次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機關將財政資金投入與項目進展、事業發展以及政策目標進行統籌考慮,通篇貫穿問效、問績、問責這條主線,揭示了問題產生的原因,促進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與質量。
同時,汪德華和姜國杰表示,一般認為,審計主要關注公共權力“亂作為”,對於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的審計,則更關注“不作為”和“慢作為”。此次審計工作報告對於穩增長政策推進不及時、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也予以了充分揭示:部分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周期長、開工不及時、建設推進慢﹔一些部門和地方簡政放權力度不夠,有的還將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直接委托或變相指定所屬單位辦理,並違規收費……盤活存量資金是當前為積極財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舉措,存量資金的產生根源在於預算管理碎片化問題,各類專項收入、專項資金、挂鉤支出等制度規定,導致財政資金統籌困難。
針對當前財政存量資金管理現狀,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建議,在制度設計、管理方式、監督檢查三個方面不斷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一是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盡快研究理順中央與地方事權關系,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建立事權與財權相匹配的財稅制度。加快完善轉移支付制度,進一步清理整合規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梳理部門間的重復職能,盡快啟動中央部門層面專項資金的清理整合工作。加快修訂影響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法律制度。二是加快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強各本預算之間的有機銜接,對投向類似的資金應做好銜接。清理壓縮政府性基金種類,取消一般公共預算已保障、政策目標已實現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對征收來源類似、使用方向類同的政府性基金分類合並。完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管理方式,界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范圍。規范各本預算間的調入方式。建立項目動態調整機制,推進重點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切實盤活存量資金。三是加快建立健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建立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任務清單和時間表,加強經常性檢查和審計監督,對於未按規定完成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建立從項目申報到財政資金撥付全過程的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度,切實明確權責﹔對違規問題一案雙查,追查申報、審批等環節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