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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虎:健全國有資本出資人制度

2015年06月29日11:28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中共吉林省委原副書記、省長,原國家體改委副主任洪虎(人民網記者 夏曉倫攝)

人民網重慶6月29日電(薛白)原國家體改委副主任洪虎在紀念“巴山輪會議”三十周年的座談會上表示,應發揮國有資本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作用,明晰政府職能,健全國有資本出資人制度,加快推進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去行政化改革。

洪虎表示,作為國家各級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履行的是分別執行國家各級權力機關的決定和決議,行使對國家和社會不同層級的行政管理職能,這是政府的一種職能﹔同時,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務院有代表國家對國有財產行使所有權的職能,各級人民政府有分別代表國家,對國家出資企業分別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的職能,這是政府的另一種行使民事財產權利的職能。

他指出,各級人民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職能,行使的是行政管理,履職的機構是各級政府及其組成部分,這是政府的一種履職方式。同時,各級人民政府履行國有財產使用權的職能,行使的民事財產權利,履職的機構是各級政府特設的代表政府履行國有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這是政府的另外一種履職方式。

洪虎認為,首先需要建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體系。這些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就是代表政府具體實施國有資本與其他非國有資本實施交叉持股、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主體。

其次,要明確出資人是提供企業資本的人,不是向企業提供資產的人。出資人運營的是資本,及資本向哪裡投、投多少、用什麼形式投、如何維護和發展自己的權益。出資人不能直接監督管理投入企業的資產,因此要明確國有資本是政府出資行為所形成的資本權益,不是對出資財產的物權權利。

洪虎表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能,是政府的行政職能,行使的是行政權利,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不是監督管理政府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而是保証國有資本的安全,依法維護國家出資人的權益,行使的是民事財產權利。

(責編:孫陽、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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