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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保証金管理亟待規范

2015年07月29日07:57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出境游保証金管理亟待規范

  為出國旅游而上交數額不菲的“出境游保証金”,回國卻發現錢沒了……近段時間,隨著暑期出游高峰來臨,一些地方接連發生游客“出境游保証金”被扣、旅行社“失聯”事件。

  據悉,目前針對旅行社收取出境游保証金的行為,尚沒有明確細致的監管規定,致使游客在權益保障上困難重重。網民建議,必須通過法律法規對從事出境游的旅行社進行規范化管理,用制度的“籠子”管好游客的保証金,維護游客權益。

  保証金存安全隱患

  出境旅游保証金是國內旅行社在組織旅游者出境旅游時,為了防止旅游者滯留不歸,要求旅游者在出團前向組團旅行社繳納一定數量的現金作為擔保。收取出境游保証金已成為旅行社的普遍現象。

  網民“靜態晨思”稱,在中國山水天津分社報名出境游需交納每人5萬元保証金,但7月14日被告知負責人攜款潛逃了!目前受害者達數百名,金額達兩千萬。我們的錢被他們的人卷走,這是什麼意思?

  網民“劉偉”認為,不少旅行社的確在出境游保証金的收取和保存上存有嚴重資金安全漏洞。例如,在出境游保証金收取方式上,正規一點的旅行社會讓游客將保証金打到公司賬戶﹔一些小型旅行社甚至出現導游、銷售人員讓游客把保証金直接打到自己私人賬戶上的行為。這筆錢根本無人監管,因此才會出現旅行社或者相關人員侵吞游客保証金的現象。

  網民“王京濤”表示,目前我國有關旅游市場的法律法規對於出境保証金的收取范圍、數額、方式、糾紛解決等均未涉及,也沒有要求公民必須繳納出境游保証金,存在監管空白。這使得處理此類糾紛更多依賴旅游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手段,隻有嚴重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安機關才會介入。

  操作亟待規范化

  對於出境游保証金收取亂象,網民“付光宇”建議,國家旅游相關部門宜從管理角度出台規范性文件,對從事出境游的旅行社進行規范化管理,用制度的“籠子”管好游客的保証金,盡最大可能維護游客權益,從而引導我國旅游市場健康發展。

  法律界人士認為,以現金方式收取游客保証金已經過時,而且存在監管漏洞和資金安全風險。旅游行業可以採用非現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擔保,比如以“擔保函”制度和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解決出境游保証金難題,實現“零保証金”出游。

  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報名出境游產品,在繳納保証金之前,一定要多方咨詢,並與旅行社就保証金歸還金額、日期達成協定。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不能隻圖價格優惠而忽略對旅行社資質的審查,盡量選擇正規的大旅行社,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合同是否標准規范,約定的違約事項一定要仔細看。旅游維權是屬地原則,要盡量選擇本地旅行社。(記者 明航 整理)

(責編:孫博洋、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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