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阜陽中院判決李永志勝訴。
為討回600萬元彩票獎金,安徽阜陽彩民李永志已多方奔走兩年半。
7月30日,李永志告訴澎湃新聞,本屬他的彩票獎金被人冒領后,他將冒領者訴至法院。官司打贏后,但被告拒不執行判決。其中一名冒領者在訴訟期間,就已將獎金從銀行取走,目前下落不明。
此前在2015年4月,法院認為兩名冒領者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並將案件線索移送警方。截至目前,除了一名冒領者自首外,李永志仍未追回獎金,而他已為此花去律師費等80多萬元。
李永志認為,阜陽法院及警方均存在不作為:該案本應作為刑事案件立案,警方卻推給了法院,法院在執行判決時亦沒能履行職責。
詐騙犯罪還是民事糾紛?
李永志自稱是安徽阜陽市的一名老彩民,常打電話讓彩票站點老板潘攀幫他代買彩票。他向澎湃新聞回憶,2012年12月11日下午,他打電話給潘攀,讓潘幫忙買第2012146期福彩雙色球彩票。他報出選定號碼和條件,讓潘攀通過“縮水軟件”出號,買了86注。
開獎后,李永志發現自己的彩票中了大獎。據他介紹,2012年12月16日,他去找潘攀領取彩票,潘攀卻否認曾經幫他買過彩票。他后來得知,彩票開獎后第二天,潘攀的親戚王文軍到安徽省福彩中心領取了本應屬於他的600萬元獎金(稅后獎金為480余萬元)。
李永志認為潘攀和王文軍共同冒領了他的彩票獎金,他首先想到到公安機關報案,“但是公安機關認為這是民事案件,讓我到法院起訴。”
然而,法院也對該案提出異議。相關司法文書顯示,2013年4月,阜陽中院在審理該案時,認為該案涉嫌犯罪,又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不過,公安機關堅持認為該案屬民事糾紛,將該案退回法院。
一番折騰后,阜陽中院最終以民事糾紛重新立案。判決書顯示,經調查審理,2014年3月,阜陽中院作出判決,李永志勝訴。此后,潘攀和王文軍向安徽高院提起上訴,但被駁回。
冒領者一人自首一人取錢后“失蹤”
雖然官司打贏了,但李永志想拿到獎金也絕非易事。2014年10月,該案生效判決被移交至阜陽中院執行庭,6個月后執行無果。
據《新安晚報》報道,執行期間,阜陽中院還曾對被執行人潘攀採取司法拘留措施,但由於未查到其名下有財產,司法拘留到期后隻能將其放走。潘攀稱獎金在王文軍手裡,而法院在執行時發現,早在訴訟期間,王文軍就已將巨額獎金從銀行提走。
李永志告訴澎湃新聞,2015年4月,阜陽中院認為潘攀和王文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將案件線索移送至阜陽市颍泉區公安分局,“潘攀在2015年5月29日到颍泉刑警隊投案自首,但王文軍下落不明。”
對於目前這種尷尬的狀況,李永志頗為不滿。他認為涉嫌阜陽警方不作為,將刑事案件推給法院作民事糾紛審理,讓他陷入民事判決難以執行的局面。
律師李森向澎湃新聞表示,根據法院的判決書,冒領者之一的潘攀起初聲稱自己不認識中獎人,有隱瞞真相的嫌疑,且有侵佔他人財產的主觀惡意,因此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應立案偵查。
事實上,被執行人王文軍一方亦對該彩票糾紛案的判決不滿。7月30日,王文軍的父親王凱向澎湃新聞表示,該案是由李永志一手策劃的“冤案”,李永志能勝訴是因為他在法院、公安機關裡有“后台”。
此外,王凱也確認了潘攀自首的情況,但他表示自己並不清楚王文軍目前在哪裡。
此后,澎湃新聞就上述情況,致電審理該案的阜陽中院法官及負責辦理拒執案的警方負責人,但對方均婉拒了記者的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