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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錢庄被查 貪腐贓款和涉操縱股市資金借其出境

2015年08月26日07:50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地下錢庄被查 貪腐贓款和涉操縱股市資金借其出境

  深圳警方查獲的一個“地下錢庄”窩點,由普通商店作為掩護。該商店老板鄭曉生(紅衣者)涉嫌暗地裡兌換外匯,替人向境外轉移資金。

  深圳警方查獲的“地下錢庄”案中,嫌疑人用來作案的銀行卡。

  深圳警方查獲的相關匯款轉賬憑証,在這起“地下錢庄”案中,涉案資金約120億元。

  一名被抓獲的“地下錢庄”涉案人員,為警方指認POS機等作案工具。

   “地下錢庄”成貪腐贓款及証券犯罪資金外流重要渠道,警方專項打擊破案66起,涉案資金達4300多億

  8月24日,被稱為“股市救火隊長”的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主持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從即日起至11月底,開展打擊“地下錢庄”集中統一行動。

  孟慶豐表示,“地下錢庄”成為各類經濟犯罪贓款出境外流的重要通道。其中,証券犯罪也借助“地下錢庄”外流資金,嚴重干擾國家金融資本市場秩序。

  據警方透露,今年7月,上海警方在查處某外資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股市犯罪案件中,就發現其非法所得的數億元人民幣通過“地下錢庄”轉移到了境外。

  截至昨日,警方已端掉66個“地下錢庄”,涉案資金達4300余億元。

  據孟慶豐介紹,此外,“地下錢庄”還是販毒、涉恐犯罪、非法集資、貪腐等犯罪活動贓款轉移工具﹔另外,“地下錢庄”使大量性質不明的跨境資金游離於國家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嚴重擾亂國家金融資本市場秩序和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

  2015年8月4日,佛山市經偵支隊對一宗涉嫌非法經營的“地下錢庄”採取收網行動,行動中搗毀2個窩點,當場查獲假公章、合同章300多枚,以及大批財務賬冊單據,涉及金額初步查証超過200億元人民幣。

  這次代號為“銀鷹二號”的破案行動,只是廣東省開展多起打擊“地下錢庄”的一個案例,除此之外,遼寧、上海、北京、浙江等地公安機關近期也破獲30余起重大“地下錢庄”案件。據警方透露,其中有些在偵案件中,還涉及中紀委發布的100名“紅通”人員的贓款轉移。

  港商被騙牽出路邊“地下錢庄”

  深圳警方今年8月破獲的一起涉及120億元的“地下錢庄”案,線索來源一起涉嫌詐騙港商的案件。

  今年80歲的港商陳某,有意將在大陸賺取的資金轉移到香港賬戶,他的一位熟人——某國有銀行支行負責人沈海生則向他介紹,自己有外匯管控指標,可以幫其將資金轉移到香港。

  隨后,陳某按照沈海生的要求,將6337萬余元分3次匯到沈海生指定的李某賬戶上,沈海生還收他200萬元好處費。

  實際上沈海生並未通過銀行渠道轉賬,而是通過“地下錢庄”幫其匯款。而陳某有800萬元一直沒有收到。而后,沈海生於2012年11月辭職逃匿,至今還有陳某625萬元沒有歸還。

  據深圳寶安經偵大隊調查,陳某的錢匯入李某賬戶后,在短時間內又被轉移到5個可疑賬戶,隨后又迅速向100多個賬號轉移資金,這些錢最終流向都是香港陳某的賬戶。但最后一批資金在中間環節出現問題,他的800多萬元未到賬。

  至此,一個幫人向境外轉賬的“地下錢庄”浮出水面。相關涉案人葉曉蓮、葉鎮城兩姐弟等人被警方控制。

  隨后,警方對葉氏姐弟等人相關的200多個銀行賬戶梳理,發現他們調動數十人從事“地下錢庄”業務。

  調查中,警方發現去年4月份的一個涉及約2億元的詐騙案件中,涉案的陳遠祥等人出逃前,曾在羅湖區忠記兌換點向該兌換點的家庭成員賬號轉賬8532萬元。警方發現,幫陳遠祥向香港匯款的“地下錢庄”也與上述沈海生匯款的“地下錢庄”團伙有關聯。

  6月2日,警方收網抓捕,共抓獲葉鎮城、葉曉蓮、鄭曉生等涉案人員30余名,搗毀“地下錢庄”窩點6個,查獲銀行卡300余張,涉案金額高達120億元。

  遇“大單”可調數百人幫忙轉賬

  據葉氏姐弟等人供述,他們平時就在深圳某步行街擺攤兌換外幣。他們已經形成以親屬、同鄉、朋友聯系的組織,平時各自兌換,一遇到大單就通力合作,甚至調動數百人幫忙向境外轉賬。

  葉曉蓮,1978年出生,廣東汕頭人。從1999年起,葉曉蓮就已在深圳西鄉步行街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業務。據葉曉蓮供述,在步行街像她這樣從事外匯買賣的人很多。一些人手裡有港幣、美元,或者需要用人民幣換港幣、美元,嫌到銀行兌換麻煩,就會來找他們換。他們換的價格和銀行相差無幾,有時會高幾塊錢。“一個月能掙一萬多塊錢。”

  另據葉曉蓮介紹,一旦碰到大單,他們會打電話給曾向他們收購過外幣的“上家”,在確定對方收貨或有外幣時,才會接單。操作手法一般都是客戶在境內將人民幣打給葉曉蓮,葉曉蓮再將錢打給上家,上家再通過香港的賬戶,將港幣打到陳先生在香港的賬戶上。

  葉的上家基本上也是深圳人,但在香港開有賬戶,可以雙邊操作,而他們姐弟倆只是中間介紹,自己從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續費。而他們操控的眾多銀行賬戶,則是借用妻子、姐姐、姐夫、老鄉等人的身份証辦的,用以進一步轉移資金。

  另外,與葉氏姐弟同案的疑犯鄭曉生則是在深圳羅湖口岸開設一家商店,表面賣水賣煙,暗地裡卻兌換外匯。鄭曉生稱,他們一般很少換大額的,如果有大額資金需要跨境轉賬,也是通過香港的上線賬戶操作。

  專案組查明,該團伙以家族關系為紐帶,既各自經營、又相互合作,在深圳羅湖、寶安的8個窩點開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經營“地下錢庄”活動,通過境內外網上銀行以及境內本外幣現金交易,在非國家指定交易場所非法從事資金結算和外匯買賣活動。

  “對敲”轉賬隱藏資金進出痕跡

  除了深圳警方破獲的這起“地下錢庄”案外,從今年4月以來,在公安部統一部署下,各地公安機關在開展打擊“地下錢庄”專項行動中,共破獲重大案件30余起,抓獲16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4300多億元人民幣。

  “‘地下錢庄’是一種俗稱,並非法律概念。近年來公安機關重點打擊的‘地下錢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從事跨境匯款、買賣外匯、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副處長束劍平介紹說。

  束劍平表示,“地下錢庄”主要有三類:跨境匯兌型、非法買賣外匯型、支付結算型。深圳葉氏姐弟等人的案件中,正是“跨境匯兌型”的典型代表。按照葉氏姐弟和疑犯鄭曉生的供述,他們與香港賬戶聯合轉賬的方式行內俗稱:“對敲”。

  據介紹,“地下錢庄”在境內外開設賬戶或通過境內外合伙人實現資金轉移。境內“客戶”將錢交給地下錢庄,地下錢庄則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匯率將相應的資金打入“客戶”指定的境外賬戶內。如果“客戶”要在境外將資金打到境內,操作過程則相反。

  “看似境內資金在境內流動,境外資金在境外流動。資金都沒有發生物理性轉移,但實際上已達到為客戶轉移資金的目的。”束劍平介紹,境內外賬戶通過“對敲”轉賬,各自接客,並按照固定時間平賬,達到兩地賬戶平衡。“如果香港合伙人賬戶當天支付得多了,他會把錢通過境內賬戶打給我人民幣。”鄭曉生說。

  據警方介紹,“地下錢庄”還會招募大量的人攜帶外幣直接“人肉”轉移,這些帶款出境的人俗稱為“水客”。

  警方介紹,除了幫人向境外轉移資金外,“地下錢庄”還從事非法買賣外匯。他們在國內外匯黑市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另外他們還幫人“支付結算”,不法分子協助他人將對公賬戶支票非法轉移到個人賬戶,或者直接兌換成現金。

  貪腐贓款等借道“地下錢庄”

  “‘地下錢庄’不問客戶的身份,不問錢從哪裡來的,沒有銀行的審批等手續,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這些,將‘地下錢庄’作為轉移資金的暗道。”深圳專案組民警劉明介紹。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歐陽雄處長表示,通過“地下錢庄”轉移的資金很多都是拿不到台面上的,老百姓要用上“地下錢庄”的比例很小。“地下錢庄”作為一種服務型犯罪,看似與普通民眾關系不大,但像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這種直接侵害老百姓利益的犯罪活動,“地下錢庄”成為其轉移贓款的工具。

  8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表示,近年來,我國的“地下錢庄”違法犯罪形勢日益嚴峻復雜,涉案地區呈蔓延擴散態勢,目前全國所有省份均有發案,涉及外貿進出口、房地產、建筑、體育文化等各個社會經濟行業。

  據介紹,“地下錢庄”日益成為犯罪活動轉移贓款的通道。金融、証券、涉稅、商貿、侵權偽劣、涉眾等幾乎所有經濟犯罪案件均涉及“地下錢庄”活動,網絡賭博、電信詐騙、黑社會性質組織、偷渡、販毒、走私等其他重大刑事犯罪活動中,“地下錢庄”的“黑手”也屢見不鮮。

  警方以往破獲的案件顯示,走私、販毒、電信詐騙、貪腐等犯罪活動中,贓款往往通過“地下錢庄”轉移到國外。

  “‘地下錢庄’實際上助長了上游犯罪。”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表示,“地下錢庄”的猖獗,也反映了上游犯罪的猖獗。另據李明照透露,一些案例顯示,恐怖分子的資金也通過“地下錢庄”進出。

  另據透露,曾引起關注的中國銀行河鬆街支行原行長高山就是通過“地下錢庄”,將巨額贓款轉移到國外。而同樣備受關注的河南周口中儲糧案,曾任中儲糧河南周口直屬庫主任的喬建軍,也是利用“地下錢庄”將贓款轉移到國外。

  暗渡資金不排除股市“熱錢”

  李明照介紹,“地下錢庄”的特點是不受政府監管,協助客戶進行跨境匯款,不問客戶身份,不需要客戶提供証明性文件,比較隱蔽。正因為有這個特點,特別容易被洗錢、恐怖活動利用。

  另據歐陽雄透露,“地下錢庄”的另一個危害是擾亂了市場秩序。“地下錢庄”境內、境外資金分別流動,人民幣和外匯分別交割,這樣一來,在國際收支統計、跨境資金流動監測中均無法顯現,對人民幣的匯率水平、國內利率水平和內外部經濟均衡狀況等方面,都會產生不利影響。

  據了解,由於“地下錢庄”的交易資金量大且隱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資金通過該渠道流出我國,從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查處某外資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股市犯罪案件中,就發現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錢庄”,為該外資公司向境外轉移非法所得達數億元人民幣。

  “當前我國‘地下錢庄’的整體形勢非常嚴峻,‘地下錢庄’的危害全面加深加重。”李明照如是說。

  在深圳警方打擊的兩起“地下錢庄”案中,均為客戶的資金被騙引起警方對“地下錢庄”的注意。部分涉案“客戶”稱,他們選擇“地下錢庄”轉賬,是因為“地下錢庄”“誠信度”高,比銀行更加靈活優惠,而且收取的手續費較低,交易額大的話還有優惠。但警方指出,有案例表明,這些“地下錢庄”也存在風險。一旦匯率發生變動,“地下錢庄”經常存在逃單、卷錢逃跑的情況。

  李明照透露,此前的一些“地下錢庄”案中,一些“地下錢庄”看客戶的錢多,結果出現非法拘禁、搶劫等犯罪。

  多部門將聯手強化打擊

  據警方介紹,“地下錢庄”使用假身份証開戶,開設大量人頭賬戶,利用多層級、跨地區轉賬,再加上使用網銀、第三方支付轉移,其資金轉移不但迅速而且隱蔽,追蹤資金難度很大。

  在深圳葉氏姐弟等人的“地下錢庄”案中,辦案民警發現與其往來的客戶賬號至少有1500個以上,但在調查時,有的客戶不配合警方的調查,有的賬戶在境外取証困難,最終隻調查到了不到300個,並不能真實反映出與嫌疑人對應的非法經營數額,而法院對非法經營的數額認定,更多地採信客戶指認的數額度計算,這就導致法院在量刑時對疑犯輕判。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表示,由於處罰太輕,沒有形成震懾,導致一些“地下錢庄”的人員出去后重操舊業。對此,李明照進一步解釋說,這屬於法律方面的問題,証據標准的認定和適用法律的問題,直接制約了打擊效果。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推動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

  “‘地下錢庄’對國際社會來說也是一大‘毒瘤’。”李明照說,“地下錢庄”絕非中國獨有,也不是現階段才出現的,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可能表現為“地下哈瓦拉”“地下匯款機制”等,但無論是什麼形態,國際社會都始終對其“零容忍”。

  李明照表示,公安機關下一步將與人民銀行、外匯局、銀監會等合作,建立快速高效的資金調查機制。

  據警方介紹,當前我國多個部門聯手強化對“地下錢庄”違法犯罪活動予以打擊,下一步,公安機關、央行等部門將繼續深化合作,強化線索核查、資源共享、協同打擊,爭取再破獲一批重大“地下錢庄”案件。

  而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也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深挖上游犯罪,特別是通過“地下錢庄”案件發現金融証券、貪污腐敗、恐怖活動等領域的重大犯罪活動。(首席記者 涂重航 圖片/警方供圖)

(責編:楊曦、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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