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降低企業在境內發債門檻之后,國家發改委日前再次“鬆綁”企業海外發債的條件,鼓勵境內企業發行外幣債券,取消發債審批制,實行備案登記制管理。對此,業內專家認為,備案制的實行勢必拓寬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未來債券兌付風險可能加大,但在美元加息預期下,外債負債激增並暴露風險的可能性有限。
發改委發布通知稱,為應對經濟下行壓力,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鼓勵資信狀況好、償債能力強的企業發行外債時,不再實行額度審批,將實行備案登記制管理。對於募集資金根據實際需要自主在境內外使用,優先用於支持“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與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等重大工程建設和重點領域投資。另外,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選擇若干綜合經濟實力較強、風險防控機制完善的省份和大型銀行,擴大外債規模切塊管理改革試點。
據悉,本次“鬆綁”外債,是指境內企業及其控制的境外企業或分支機構向境外舉借的、以本幣或外幣計價、按約定還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債務工具,包括境外發行債券、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等。
對此,有券商分析人士向記者表示,取消企業發行外債的額度審批,將提升離岸債券發行規模。“本次改革中,鼓勵海外融資並明確允許資金可以在境內外自由使用,勢必拓寬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程度,可以認為是資本項目改革邁進一大步。”該分析人士直言。
上述分析人士建議,開放外債的同時還需要注意強化真實貿易背景下的管理,防止虛假貿易套利,需要加強監測,如果負債外幣化,可能會出現匯率波動外匯套利交易。
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現在美元有加息升值預期,相對來說,理性的企業可能沒有負債外幣化的沖動,即使放寬額度,也不太願意以美元融資,外債負債激增及外債存在失控風險的可能性有限。
事實上,本次發改委要求企業發行外債,須事前向國家發改委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並在每期發行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國家發改委報送發行信息。企業發行外債實際情況與備案登記情況差異較大時,應在信息報送時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