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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意義重大

2015年10月09日11: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國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意義重大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目標原則

  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國務院印發並對外公布了《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其總體要求主要體現在“把握目標原則、區分不同類型、鼓勵多種方式”。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意義重大,要確保這項改革平穩有序推進、取得實效,真正使混合所有制經濟成為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

  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目標,就是促進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推動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夯實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微觀基礎。

  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探索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二是堅持完善制度、保護產權,切實保護混合所有制企業各類出資人的產權權益,調動各類資本參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積極性。三是堅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切實做到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杜絕國有資產流失。四是堅持宜改則改、穩妥推進,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一企一策,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確保改革規范有序進行。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類型“三區分”

  一是區分“已經混合”和“適宜混合”的國有企業。對通過實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徑已經實行混合所有制的國有企業,要著力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資本運行效率上下功夫﹔對適宜繼續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國有企業,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根據實際靈活採用混改路徑,適宜獨資的就獨資,適宜控股的就控股,適宜參股的就參股,方式和進度要服從於效果,服務於發展。

  二是區分商業類和公益類國有企業。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按照市場化、國際化要求,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堅持以資本為紐帶完善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結構和管理方式,國有資本出資人和各類非國有資本出資人以股東身份履行權利和職責,使混合所有制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對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同時加強分類依法監管。

  公益類國有企業,在水電氣熱、公共交通、公共設施等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及領域,根據不同業務特點,加強分類指導,推進具備條件的企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三是區分集團公司和子公司、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等不同層級。集團公司層面,在國家有明確規定的特定領域,堅持國有資本控股,形成合理的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經營機制﹔在其他領域,鼓勵通過整體上市、並購重組、發行可轉債等方式,逐步調整國有股權比例,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子公司層面,國有企業集團公司二級及以下企業,以研發創新、生產服務等實體企業為重點,引入非國有資本,加快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方式“七鼓勵”

  一是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資本投資主體可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非公有資本投資主體可以貨幣出資,或以實物、股權、土地使用權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出資。

  二是支持集體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經確權認定的集體資本、資產和其他生產要素作價入股,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是有序吸收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合資合作,鼓勵通過海外並購、投融資合作、離岸金融等方式,充分利用國際市場、技術、人才等資源和要素,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四是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優化政府投資方式,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優先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組合引入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長期投資者參與國家重點工程投資。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或參股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項目。

  五是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在公共服務、高新技術、生態環境保護和戰略性產業等重點領域,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資本運作平台作用,對發展潛力大、成長性強的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投資。鼓勵國有企業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並購重組等多種方式,與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融合、戰略合作、資源整合。

  六是探索完善優先股和國家特殊管理股方式。國有資本參股非國有企業或國有企業引入非國有資本時,允許將部分國有資本轉化為優先股。在少數特定領域探索建立國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七是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堅持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原則,通過試點穩妥推進員工持股。員工持股主要採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等方式,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佔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試點。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組織實施“五要求”

  第一,注重試點示范。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七大領域,要結合行業體制改革,開展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范。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選擇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資項目,開展多種形式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試點。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佔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

  第二,注重保護產權。鞏固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保護產權是核心。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是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要形成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良好的制度環境。

  第三,健全治理機制。一是讓混合所有制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政府不得干預企業自主經營,股東不得干預企業日常運營,確保企業治理規范、激勵約束機制到位。二是讓混合所有制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更加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要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同股同權,依法保護各類股東權益。三是推行混合所有制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

  第四,依法合規操作。一是嚴格規范操作流程和審批程序。健全清產核資、評估定價、轉讓交易、登記確權等國有產權流轉程序。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嚴格按照流程審批。二是健全國有資產定價機制。完善國有資產交易方式,通過產權、股權、証券市場發現和合理確定資產價格,發揮專業化中介機構作用,借助多種市場化定價手段,完善資產定價機制。三是切實加強監管。完善國有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依法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第五,推進配套改革。一是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當前重點是加快建立規則統一、交易規范的場外市場,完善交易規則和規范監管制度。二是完善支持政策。進一步簡政放權,最大限度取消涉及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三是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制度。加快制定有關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和退出、交易規則、公平競爭等方面法律法規。四是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組織領導。五是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堅持黨的建設與企業改革同步謀劃、同步開展。六是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

  《 人民日報 》( 2015年09月28日 10 版)

(責編:李楠樺、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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