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層級制定的法定減免稅政策有多少?《証券日報》記者獲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的《減免稅政策代碼目錄》,詳細列明了630個減免稅項目,其中有26個減免稅項目涉及股市。
具體來看,涉及股市的26個減免稅項目,包括QFII和RQFII股票轉讓免征企業所得稅﹔滬港通A股轉讓免征企業所得稅﹔三板市場股息紅利差別化征稅﹔証券資金利息免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証券買賣業務差價收入免征營業稅﹔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免稅﹔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外籍個人取得外商投資企業(含B股)股息紅利免征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從証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國有股東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轉持國有股免征証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証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免征印花稅等。
“要建設投資者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股票市場,在稅收優惠上大有文章可做。”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譚雲明對《証券日報》記者說,發揮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可以很好地推動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目錄列出了17個減免稅種,包括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資源稅、房產稅、印花稅等。例如,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節能環保電池免征消費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新一輪大力度減稅,減免稅政策建立清單制度,可以讓各項減稅政策落到實處,有利於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進而實現穩增長、調結構的目標。”譚雲明說。
“此次發布的目錄是截至2015年9月底有效的中央層級制定的減免稅政策代碼內容。”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即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國務院制定或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中央部門發布的減免稅政策及條款。地方依照法律法規制定發布的適用於本地區的減免稅政策,不在目錄范圍之內,相應政策代碼及發布方式等由各地稅務機關另行規定。
該負責人說,今后,國家稅務總局將根據減免稅政策的新增、廢止等情況,對目錄每月定期更新並及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