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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入《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 提升海員職業吸引力

2015年11月26日12:10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26日電 (記者喬雪峰)  11月26日,記者在交通運輸部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今年11月12日,我國正式向國際勞工組織遞交了《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簡稱《公約》)批准文書,完成了我國政府批約環節的登記注冊,標志著我國正式批准加入《公約》。“明年11月12日起,該公約將正式對我國生效。”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劉鵬飛說。

我國是航運大國、海員大國、港口大國,目前,我國海運商船隊已達到1.45億載重噸,外貿海運量達到26億噸,已有62萬人具有海員資格,約佔世界海員總數三分之一。受海上航運活動自身的國際性和特殊風險性的影響,海上勞動具有有別於路上勞動的特殊性,有效保障海員的各項人身權益需要制定專門適用於海員的海事勞工公約。

《公約》被稱為海員的“人權法案”,是國際勞工組織於2006年2月23日在日內瓦通過的。《公約》對海員上船工作的最低年齡、就業條件、起居艙室、娛樂設施、食品和膳食、健康保護、醫療、福利和社會保障保護等方面做出了詳細的規定,明確了成員國的責任義務。

劉鵬飛表示,批准《公約》彰顯了我國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宣示我國切實維護海員勞動者權益、致力於構建航運業公平競爭環境的意願和決心。同時,有利於維護我國經濟發展利益,展示了我國航運企業遵守國際標准的積極姿態,將有效提高業務效率,打造國際品牌,增加服務附加值,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特別是有利於規范航運業的用工方式,加強對海員的保護,穩定就業,提升海員就業的吸引力。

根據《公約》要求,我國將進一步完善海員權益方面的立法,海員在船體面工作和生活將得到進一步保障。“隨著海員權益保護的加強,這將會吸引更多的年輕人加入到海員隊伍中來,為我國海運事業發展和海運強國建設,提供更好的人才保障。”劉鵬飛說。

(責編:喬雪峰、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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