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月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關於制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匯報。2010年11月,二十國集團首爾峰會批准了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提交的資本監管和流動性監管改革方案。在2011年11月二十國集團戛納峰會上,各國領導人承諾於2013年1月1日前實施新資本監管標准,並於2019年前全面達標。據此,中國銀監會結合國內銀行業實際,制定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擬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 “城商行信貸佔比高,風險權重佔比高導致對資本的需求也較高。今年以來,重慶銀行、漢口銀行、湖北銀行、溫州銀行、龍江銀行、廈門銀行等城商行都以增資擴股的方式,來補充資本。
在8月31日舉行的“2012上海銀行家峰會”上,國際金融協會監管事務部負責人彭安德(Andres PORTILLA)表示,巴塞爾協議III對世界各國的經濟將產生較大影響,也給金融業帶來巨大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