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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銀行職員賣個人信息獲刑 出售600余條獲利3萬元

2013年08月02日08:02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前銀行職員賣個人信息獲刑 出售600余條獲利3萬元

  原是一家銀行信用卡中心職工的余某,辭職后將本應保密的600余條客戶個人信息,出售給另一家銀行的14名員工,獲利3萬元。后這14名銀行員工用這些個人信息違規辦理信用卡,其中多數存在惡意透支,致使他們所供職的銀行損失210萬余元。

  昨日記者獲悉,余某因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被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涉案的14名銀行員工未被追究刑責。

  提供客戶信息辦卡 每張得50元

  25歲的余某原是某銀行信用卡中心職員,2012年5月辭職前,掌握了數百名辦卡客戶工資証明、身份証明等個人信息。

  余某稱,他認識了一家銀行芳草地支行的客戶經理趙某,因為該銀行有辦信用卡的任務,趙某詢問有沒有客戶信息,他回答說有。

  經兩人商定,余某為趙某提供其掌握的客戶個人信息申請辦理信用卡,辦成一張趙某給他50元辛苦費。

  余某與趙某此次合作之后,這家銀行又有10多名員工找余某辦卡,涉及多個網點。

  余某說,每次他都是從該銀行直接拿申請表,照著自己以前收集的客戶個人資料信息,填寫好申請表,直接交給與他聯系的銀行員工。

  用這種方法,余某從2010年4月到2011年年底,共提供了600多條個人信息給某銀行員工,從中獲利3萬余元。

  定罪出售公民個人信息 獲刑一年

  去年4月,這家銀行發現有50余張該行的信用卡出現異常,通過自動存取款機頻繁進行存取款業務。后經查詢,共有272張該行信用卡的賬戶存在相同的異常交易情況,這些賬戶均逾期未還款,其中有96個賬戶存在惡意透支行為,共涉及金額210萬余元。

  經銀行了解,這272張問題信用卡,是由趙某等14名員工推廣辦理的。后14名員工承認,辦理信用卡的個人信息是從余某手中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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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曹華、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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