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存至年底 資金掮客開價“額外貼息”逾5%
按照三個月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和掮客所提出的貼息點位進行計算,資金方的額外貼息收益高達存款利息的七倍。
“陽光直存”、“沖量口子”,“一手沖量”……,這些看起來似乎有點“達芬奇密碼”感覺的詞語目前其實是很多在銀行圈求存的人所必須讀懂的,因為他們與銀行最核心的需求——攬儲有關。
如今季末將至、年末不遠,銀行對於儲蓄資金的需求再次增加,而資金掮客也越發活躍起來,在QQ上一個號稱攬儲交流的QQ群裡,成員超過600人,昨日記者上線數個小時就看到了十余條尋找“口子”——也就是需找需要資金的銀行的“小廣告”。記者順著線索聯系了其中數位“銀主”和資金掮客,其中一位“銀主兼掮客”對於存至年底的資金“報價”額外貼息“月息一分五”,三個半月折合超過5%,並表示其“在其他銀行也這麼做過”﹔而另一位掮客則表示,要想讓其資金在銀行停留過“十一”,需要獲得“額外貼息不低於0.4%”。
資金掮客借網絡推介
首先做一下攬儲暗語的知識普及。所謂“沖量口子”是指,在月末、季末、半年末或年末等各個重要時點,銀行的攬儲任務未能達成的情況下,為了爭取大額存款而出現的需求。其中,由於操作手法不同,或出現“陽光口子”、“半陽光口子”等,其中“陽光口子”就是指資金方可以查詢的,此外,“一手口子”就是直接聯系銀行的,一般而言銀行最多接受“不多於二手的口子”﹔而“額外貼息”就是除銀行的利息以外,掮客支付另外的利息給資金方,也就是上文所說的“銀主”。
通常情況下,是借款人雖然符合銀行的信貸標准,但在一些特定時點,銀行的信貸額度已經用完、沒錢放貸,這時,就有“銀主”將約定款項存入指定銀行,銀行有了錢,再按正常程序向借款人放貸。這種業務的一大特點,借款人需要向銀主支付一定的貼息。
由於目前銀行並不能公開高息攬儲,因此資金掮客和“銀主”多數通過社交媒體平台尋找“口子”,而需要資金的銀行或掮客也同樣可以在網上留言或發帖等待“銀主”上門。
在今年8月下旬某篇發布於天涯社區的“月末口子沖量”的帖子表示,貼息存款要先在基金公司作資金共管,然后通過保險資管存在指定銀行,此外還要求在分行營業部開戶。該帖子還具體表示,需要“陽光直存五年期,50億起,貼息15(%),一手資金”等。
“銀主”收益不菲
在記者的暗訪中,很多的“銀主”和資金掮客第一反應就是詢問記者所在地,因為這決定了貼息的具體加個點位。
某位自稱可以做北京、河北、河南等地業務的資金掮客表示,其近期北京地區業務的價格大概是每月額外貼息“一分五”——即千分之十五。該人士心算后對記者表示,如果需要資金停留過2013年年底,大概的“額外貼息”約為逾5%,而如果隻需要半個月左右的短期資金(即停留過本月底),額外貼息也得高達一分三。此外,該人士強調隻做大資金業務,其自稱的資金量級高達一億元。記者按照三個月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和掮客所提出的點位進行計算,資金方的額外貼息收益高達存款利息的七倍。
而某身處南京的掮客則表示,在上海地區做“沖量口子”,如果需要資金留在銀行過“雙節”,客戶提出的額外貼息點位為千分之四,當然中介還要收取一定的費用。
一位地處福州的“銀主”兼掮客則表示,要先行收取定金(據記者了解,這也確實是行規)。
“身份”存疑
從形式上看,貼息存款與普通存款沒什麼區別,但由於目前貼息存款並未獲得監管部門確認,銀行通常不會直接出面進行貼息存款,一般由存款中介來介紹儲戶存款並給付貼息。
誰是貼息存款利益鏈條上的主體呢?一般來說有四個方面:銀行、存款中介、“銀主”、中小企業。對於“銀主”來說,其義務就是按額度和期限要求向指定的銀行存入一筆定期存款,而后獲得利息及中介支付的貼息﹔對於銀行來說,其義務就是幫助儲戶存入資金並保障資金安全,其獲取的是存貸利率差,數額越多,獲利越大﹔對於存款中介來說,其義務是幫助銀行尋找民間資金並按期存入一定的金額,以此獲得中介費﹔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其可以順利向銀行貸款,同時承擔貼息、中介費以及給付銀行的一些其他相關費用,當然,這樣做的融資成本很可能會非常高。
不得不承認的是,貼息存款這類處於灰色地帶的融資方式的需求確實很大,記者注意到,“供需雙方”設定的資金規模往往是千萬元級別、甚至是數億元級別的。當然,在一些可能是員工個人發布的需求信息中,需要的資金數量降至百萬元級別,不過這些供需數量均很少。
此外,某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講述了貼息存款與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的區別。與民間借貸相比,貼息存款的回報沒有那麼“顯著”,但因為是將錢直接存到銀行儲戶自己的戶頭,所以安全系數更高。與非法集資相比,因為通過了銀行這個媒介,所以貼息存款避免了非法集資的嫌疑。
該人士也坦言,貼息存款是否構成高息攬儲目前存有爭議。圈內人也曾聽到傳言稱,江浙地區有某家銀行曾因公開進行貼息存款的推薦,而受到監管部門查處。
早在幾年前,銀監會就已經出台文件,將返點、回贈等方式攬儲定性為“變相高息攬儲”,並嚴加限制。央行也曾發布過《嚴格禁止高息攬存、利用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包括郵政儲蓄機構)嚴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手續費、協儲代辦費、吸儲獎、有獎儲蓄、介紹費、贈送實物等名目變相提高存款利率。
不過,銀行似乎更願意相信,自己並未給付高息,貼息是資金方與中介自行簽訂的協議,是另一種基於合同的自願。